信息类别: 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7-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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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效果评价 | 《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落实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7-1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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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庐府发〔2021〕4号)实施后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庐山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4月29日印发,并执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围绕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具有较强的协调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是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为加速我市科技进步,促进首位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作用。

二、政策执行情况

《办法》实施以来,累计兑现奖励资金318.3万元分别是2022年兑现的120.4万元、2023年兑现的197.9万元,覆盖企业50多家,惠及企业200多家(次)。兑现的5个奖励事项为科技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奖励、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科技创新人才,奖励事项均为免审即享事项。《办法》在奖励频次、奖励金额方面均有提升,在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科技创新指标稳步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省级科创平台载体9个、市级科创平台载体10个,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12家。

三、评估结论

《办法》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该《办法》的出合和实施规范了我区科技创新扶持奖补资金申报程序,在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促进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推动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区域综合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我局认为《办法》是成功的、有成效的,同时,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资金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活跃我市科技创新氛围,促进我市科技创新综合指标进一步提升,建议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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