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2-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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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2-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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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届人大常委

第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综合报告

庐山市财政局局长欧阳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25.44亿元(环山文旅集团、文旅控股集团因大部分资产未确权评估,暂未纳入统计),按占有单位:控集团107.78亿元,其他国有企业17.66亿元,按资产类别:流动资产64.28亿元,占51.24%,非流动资产61.16亿元,占48.76%;负债总额70.1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31亿元,资产负债率55.9%。鉴于企业年报尚待今年3月汇总编报,具体数据届时以年报为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2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3亿元、负债总额3.9亿元、净资产129.1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亿元,固定资产净值9.5亿元,无形资产0.03亿元,在建工程9.4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06.8亿元,保障性住房净值2.8亿元,其他资产0.47亿元。

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20.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8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公路881.26公里,园林绿化面积6953万平方米。全市文物文化资产788处,全国重点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国有土地40111.71公顷,国有耕地420.40公顷,国有园地508.04公顷,国有林地15563.80公顷,国有内陆滩涂面积10964.58公顷,国有其他草地面积211.87公顷,国有水域面积8818.22公顷,全市林地面积34147公顷,2022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79500万立方米,我市已发现各种矿产16种。

我市现有保护地10处,分别为自然保护4处、风景名胜1处、地质公园1处、森林公园3处、湿地公园1处。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以制度为抓手,不断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国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引领国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以“管资本”为主,聚焦资本布局、资本运行、资本安全、资本收益,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对重点事项进行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目前已出台《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办法》《庐山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企业治理主体间的责权关系,推动国资监管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法治化方向迈进;二是开展财务总监委派试点。向国控集团、环山文旅集团、峰德新区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各1名,定期考核量化日常表现,财务总监实行联签和定期汇报制度,对规定的事项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共同签署审批意见财务总监向国资局负责并报告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降低国有资产廉政和经营风险。通过财务总监委派制建立起对国有企业财务有效监督体系,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解决了诸多问题。

2.以资本为纽带,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九江市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部署及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加快推动国企改革发展步伐, 整合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国有资本,2022年启动国有企业集团化改革,充分发挥资本的聚集效能。按照《庐山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庐山市山下国有资产,采取“1+4”模式,将城发集团、温发集团、工发集团、农发集团、砂石集团重新整合,组建成立了庐山市国控集团,按照“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明确主业、优化配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统筹优质资源注入国控集团,集团合理配置资源,分板块构建主营业务,增强企业市场化良性发展能力力争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企业总资产达400亿元2022控集团缴纳税费 4747.72万元,上缴利润 6640.85万元。按照《庐山管理局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改革方案》规定,对庐山景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进行整合,成立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庐山旅游集团公司、庐山水电厂、庐山综合垦殖场划入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文旅控股统一管理。

3.以平台为依托,稳步提升经营性国有资运营效率。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通过扩面升级于2021年6月30日正式上线,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全部纳入平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纳入平台的总资产已达250处,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一盘棋、服务一张网、经营一平台”。有机整合平台资产管理、竞租管理、经营管理、统计报表、投诉建议、信息发布功能,充分发挥平台信息化监管优势。剔除政策性租金减免因素,2022年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含庐山景区)共产生收益542万元,比上年增长50%,实现年经营收益三连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规范管理。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好管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职责,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

2.积极作为。配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需要,强化资产配置保障,深入研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优化配置,做好涉改单位资产的移交和处置工作,将原庐山人民检察院账面原值为290.90万元的非房产类固定资产上划至九江市财政局管理;积极贯彻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减免租金政策,通过广泛宣传、精准摸排、分类施策、监督检查等举措确保政策落实。2022年减免租金424.72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6家、个体工商户30户;按照“分类推进、分批划转”原则,为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一体化、集团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做大做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分批将庐山景区行政事业单位104处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至庐山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企业按市场化模式统一经营管理,庐山景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3.夯实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审批管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经营性资产的出租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挂网,实现出租公开化、透明化。对新增资产登记入账、报废资产处置核销、存量资产盘点清查等工作进行重点清理。下发了《关于推进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工作的通知》(庐财资〔2022〕14号),督促追踪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未结转的相关单位,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结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及时完成结转工作,并在国资报表中及时更新数据,夯实数据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数据质量。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积极履行“两统一”职责,强化管理体系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既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又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改革部署,我市正在或已经建立了内容覆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耕地保护、河湖长制、林长制、资产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水资源管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制度,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

2.强化重大基础性工作,有力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一是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制度。三是开展了庐山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四是开展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3.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自然资源安全基础不断夯实一是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三是开展了庐山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足工作。四是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五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4.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是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二是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三是积极推进乡村规划编制。

5.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土地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积极推进采矿权设置。三是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四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企业市场化程度待提升,竞争力待加强。庐山市国资国企改革起步较晚,现代化企业治理尚不完善,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等、靠、要”思维,行政依赖性强,自主决策能力较弱,活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经营管理尚处于市场化摸索阶段。

2.功能定位待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在承担市内重大项目、园区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方向、管理制度和模式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明确,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有力,产业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3.公司治理待提升。在推行国资“清单管理”和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创新背景下,市属国有企业总体上具备现代企业管理治理架构,在监管和队伍建设方面有待提高。

4.改革发展待推进。初步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启动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但改革任务尚未全面完成,需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经营潜力,进一步提高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资产处置程序待规范。少部分单位未经财政部门的批准,存在不按程序自行处置和核销资产,相关监管审批职能未完全落实。

2.财务业务能力待提高。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存在业务不精、职责不专、家底不清、“重购轻管”等情况,导致实物和账、表、卡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等现象。

3.权属管理关系待理顺。机构改革后,少数单位上划、撤销、合并、新建后存在资产交接、划转不及时、不到位现象。如:单位已撤销,资产未并入新的单位;单位间资产调拨,交接未到位。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确权登记待统一。由于自然资源各管理部门尚未整合,各部门规定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存在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家底不清,资源主体不到位,权属不清等问题。资源登记部门众多,登记类型、登记程序、登记效力、登记簿、权力证书等方面有诸多不同,可能导致部门管理存在相互冲突现象。

2.自然资源管理待统一。各部门规划不协调、审批流程复杂、管控作用弱、生态修复与保护分散、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需统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统筹开发保护、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3.自然资源价值核算待进一步探索。前总体上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注重经济价值的发挥,对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衡量与核算机制及路径仍然不明晰。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如需通过市场化配置实现其价值,存在自然资源难以确定其市场价值的现象,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的路径有待进一步探索。

4.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前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进一步加强。需要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通过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促进生态修复工作。生态修复工程的资金在保障方式、政策支持方面需要落实相关保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重点难点,巩固拓展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成果

1.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在各层级企业全面实施。面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形式的正常流动通道;加快建立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全面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急需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倾斜。

2.深度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进一步理顺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落实党组织前置讨论研究企业重大事项的权力,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建立党组织与董事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3.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细则,促进考核的科学性,推进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薪酬、企业管理人员上下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与约束的指挥棒作用;

  4.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改制。对庐山景区国有企业开展摸排,全面掌握待改企业法人户数、职工人数、资产负债等情况,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科学测定企业改制成本,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针对企业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改制方案,确保企业改制顺利推进。

5.有序推进国资监管方式的转变。国资监督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中监督与事后考核转变,由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充分调动企业治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二)围绕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行为进行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资产审批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等大类资产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依托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整改。

(三)围绕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进一步压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注重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属性相协调,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数,推进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市、湿地、大江大河等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认真做好批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和批而未供等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加快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依托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森林保护工作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全市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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