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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庐山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4年9月27日,市审计局局长宋卫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财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多点发力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财政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超过市人大常委会批复标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保”账户核算非“三保”支出。
(3)职业教育资金未足额安排。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管理及执行不完善、不科学。
(5)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市财政批复的个别单位接待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不一致。
(6)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
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及使用不合规。
3.政府采购方面
8个政府采购项目出现投标方串通投标行为。
4.重点民生实事与政策落实方面
(1)AED自动除颤仪管理不到位。个别设备处于未通电状态或未按照要求贴示应急救护志愿者名单。
(2)HPV疫苗接种未完成申报人次且超范围支出专项资金。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或取酬。个别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等行为。
6.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
(2)绩效管理内容体系和评价标准的设置不科学。
(3)绩效管理工作执行不到位,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二、重点审查的部门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市水利局2021至2023年度省级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管理不科学、不准确。个别项目未充分论证即编制预算,实际又没有实施;少数项目预算调整不准确,预算与决算偏差大。
(2)非税收入管理存在不足。一是罚没款没有及时上缴国家金库,二是违规收费,三是部分公租房租金收取不及时。
(3)公租房管理亟待改善。一是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管理不严,二是将公租房向社会公开招租。三是租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四是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资料缺失。
(4)行政处罚不到位。
(5)专项资金管理存在不足。一是违规变更专项资金用途,二是存量资金闲置,没有及时缴回市财政。
(6)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就开工建设,已经验收的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个别项目的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7)城市棚改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工作存在短板。
审计指出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进行整改。一是与金融机构签订了住宅维修资金活期转存定期的协议;二是将审计发现的未及时支付的工程款结清;三是开始着手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四是审计期间已将罚没款上缴国库。
(二)市水利局2021至2023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
(1)个别乡镇闲置水利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被违规改变用途或扩大范围使用。
(3)个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致使项目推进受阻。
(4)工程款支付对象与实际施工方不一致,项目资金脱离监管。
(5)项目管理粗放,预算不精准、结算资料不规范。
(6)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益。
三、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市审计局对四个市直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审核不严,存在无公函接待的作法。
(2)审核不严,多付工程款。
(3)违规发放津补贴。
(4)未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违规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5)发展规划制定不及时、报批不及时。
(6)对涉合作方履约行为约束,合同履行不严。
(7)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不到位。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24年,共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造价不实多计。
(2)工程竣工图审核不严。
(3)工程延期竣工。
五、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力。
(二)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四)加强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
(五)加强工程、服务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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