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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审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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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庐山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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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庐山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搞)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宋卫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全面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现象发生。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积极开展调研,召开审计发现问题督办会,有力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将细化预算编制标准,规范科目使用。

2.关于项目预算金额执行率低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培训,同时督促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和支出实现。

3.关于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将40万元罚没款收回办理缴库。

4.关于非税收入237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在2023年1-4月已将非税收入2377万元全部缴入国库。

5.关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将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严谨科学的安排各项支出。

6.关于绩效申报目标设置不科学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充实预算绩效管理力量。

7.关于绩效自评结果不准确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和对预算单位的培训工作,防范再次出现此类错误。

8.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支付率偏低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将继续跟踪项目进度,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9.关于相关单位未及时收取房租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7日完成了对租金和滞纳金收取。

10.关于相关单位租金减免不及时的问题。

已整改。截至2023年1月19日相关单位已将应减未减租金全部减免到位。

(二)重点审查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严格对照《庐山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制度》,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关于货币资金使用不规范,民政资金闲置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4月收回。

3.关于临时救助金发放对象管理不严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严格规范临时救助金的管理,补齐工作短板弱项,促进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4.关于项目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在2022年11月转发了《庐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各机构学习该文件。

5.关于存在违规收取企业或个人赞助费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自2022年起,未接受任何企业或个人的赞助费。

6.关于挤占城市创建专项资金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向下属机构转发了《江西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了财务管理人员培训。

7.关于监管审核双缺失,违规发放教师招聘面试工作补助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制定了《庐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制度》,确保今后各项面试工作规范有序。

8.关于项目建设进程推进不力,严重拖延竣工日期的问题。

部分整改。截至2023年12月7日,相关单位实施的庐山市新建网球馆项目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免予备案,该项目的问题得到了整改。庐山市第二幼儿园项目正处于后续收尾阶段,还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该问题需要下一步分阶段整改。

9.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少编预算资金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密切关注上级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科学编制预算,并在“两上两下”中认真审核。

10.关于管理缺失,合同约定形同虚设,在没有确定付款节点的情况下,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转发并落实《庐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中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11.关于瞒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真实情况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按合同支付了该公司相关款项,今后严禁新增工程欠款。

12.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流于形式,学校食堂管理存在缺位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制定了《食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13.关于违规使用公用经费列支临时人员劳务费,教职工伙食费,节假日福利费等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向公办学校转发了《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学校也进一步落实了经费审核责任。

14.关于违规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

15.关于提前支付工程项目款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组织了校建、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支付采购、工程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

(三)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好财务报账程序要求,规范各项报销手续,对重大资金使用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后执行。

2.关于空壳企业领取专项奖励资金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出台制定涉企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并加大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力度。违规发放的企业专项资金已责令整改退回至市财政局国库股。

3.关于港口建设履行程序不规范,前期工作未完成即开始建设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办理工程业务。

4.关于县级公路工程延迟竣工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流程办理相关业务。

5.关于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自2023年根据车辆实际情况科学、规范、合理的编制预决算。

6.关于农民工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8月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7万元收回。

7.关于违规改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范围及用途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今后规范建设资金使用,不允许将非项目经费在项目资金中列支。

8.关于预算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召开预算执行调度会,明确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进一步落实科学、全面的评估工作。

9.关于公务接待支出不真实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制定食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事项。

10.关于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已整改。相关单位已将多付工程款追回并转入财政国库。

11.关于未收回个人长期借支15.91万元的问题。

相关单位部分整改。目前已收回三名工作人员的备用金2.5万元,其余13.41万元未清理。

12.关于账务处理不准确的问题。

相关单位部分整改。已对其中5.98万元补入固定资产账目,其余8.86万元未调账处理。

三、下一步继续推进整改工作措施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逐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下一步工作,一是针对部分整改的问题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二是巩固审计整改成果,三是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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