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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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8-08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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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

                                  庐住建字〔20252

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75号提案的答复

高杨委员:

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规划局验收房屋楼层灭火器不达标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组织消防验收时,消防专家都是严格对照图纸现场查验,验收时灭火器都是按照图纸设计的规格、数量配备的。您提出的问题可能是在房屋验收交付使用后,后续物业单位管理、维护、更换不到位或者存在业主私自挪用公共场所的消防灭火器等情况。

为解决上述可能存在的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消防验收管理。一是在消防验收时要求专家要仔细对照图纸核查灭火器规格、数量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在消防验收时就要求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在房屋验收过后要加强后续管理、维护和更换,要建立巡查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复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破损要及时按图纸设计的消防设施更换。三是请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执法检查,发现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损坏未及时更换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5611

签发领导:吴隆进

联系人及电话:邹爱民     2666546

抄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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