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08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A
庐住建案字〔2025〕2号
对政协庐山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75号提案的答复
高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规划局验收房屋楼层灭火器不达标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组织消防验收时,消防专家都是严格对照图纸现场查验,验收时灭火器都是按照图纸设计的规格、数量配备的。您提出的问题可能是在房屋验收交付使用后,后续物业单位管理、维护、更换不到位或者存在业主私自挪用公共场所的消防灭火器等情况。
为解决上述可能存在的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消防验收管理。一是在消防验收时要求专家要仔细对照图纸核查灭火器规格、数量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在消防验收时就要求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在房屋验收过后要加强后续管理、维护和更换,要建立巡查机制,定期组织人员复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破损要及时按图纸设计的消防设施更换。三是请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执法检查,发现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损坏未及时更换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5年6月11日
签发领导:吴隆进
联系人及电话:邹爱民 2666546
抄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