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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899 责任部门:  庐山市

关于修订《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7-1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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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市政府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促进行政决策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办修订了《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审议稿)》,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依据和原则

《规则》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庐山市实际,修订本规则。《规则》遵循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准则,保证政府全面正确依法履行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

二、修订背景和过程

现行《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是2024年9月14日印发实施的。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我办着手《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经过前期充分研究论证,于6月形成了修订《规则》初稿。6月17日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处)征求了意见,并呈送各位市政府领导审阅,根据意见对《规则》作出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修订内容

《规则》仍是七章36条,即总则、议题范围、议题确定、会议组织、会议纪律、决定事项的执行、督查与反馈、附则。本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一是常务会议不审议事项新增须经市监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却没有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事项;二是对市政府第二议题学法进行了明确;三是将市属国有企业在主营业务范围内选择自主独立经营项目投资金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事项调整为1000万元,同时增加制定出台重要经营政策、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等。四是新增实行议题预审制,议题汇报单位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就有关事项向市政府提出请示,经分管副市长组织研究预审后,呈报市长确定;五是对优先上会研究事项进行了明确,常务会议对市委已研究或有明确意见、上级有时限要求或责任要求、应急或安全发展底线、常务副市长已经调度或商议成熟的事项优先上会研究。

政策解读专员及咨询渠道

政府办何俊萍 0792-267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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