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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9-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335 责任部门:  庐山市

【文字解读】关于《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9-0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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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5号)、《九江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九府办字〔2022〕114号),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制定意义

通过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着力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创新创造能力不足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品牌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对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庐山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十条,主要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

(一)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前瞻性、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对经上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力度。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优势示范等知识产权能力提升项目,做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对获得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称号的,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资金奖励。

三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对获得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出质直接或间接质押贷款,对进行专利质押的发明专利、质押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资金奖励和贴息补助。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鼓励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入本系统年度考核体系。

五是促进企业专利转化运用。取消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制度,加强高质量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政策引导,促进专利创造量质同步提升。对企业新增国内外核心发明专利或密集性产业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转化运用项目取得实际经济效益、企业专利转移转化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资金奖励。

六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各类侵权假冒行为的联合执法与办案水平、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

(二)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及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集体或证明商

标、马德里体系商标的,给予资金奖励。

二是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九江市市长质量奖、庐山市市长质量奖、江西名牌产品、江西精品企业、江西绿色生态认证企业,对承担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制订的企事业单位,对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数据平台、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三)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引进力度,支持专利代理等服务机构进驻我市或设立分支机构。对代理我市发明专利并授权每年累计达到一定数量(20件)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优质服务奖励。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规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对知识产权创新人才给予人力、财力、政策等支持。对新获得知识产权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及个人,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比例给予限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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