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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庐府字〔2025〕51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接中共庐山市委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提名刘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庐干字〔2025〕58号)文件通知,经2025年9月1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刘亮同志任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场管理和广电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城同志任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共服务和艺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钱一粟同志任庐山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庐山会议旧址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习博文同志任庐山白鹿洞书院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干群同志任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欢同志任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文、孙翔同志任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思阳同志任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森林消防科科长;
曹睿同志任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莲花保护站站长,免去其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牯岭保护站站长职务;
王涛同志任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牯岭保护站站长,免去其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郭金虎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椿胺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成洋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侃同志任市公安局云中派出所所长;
杨井、吴鹏、胡佑元、周兰、朱智昭同志任市公安局云中派出所副所长;
尹兴国同志任市公安局山南派出所所长;
胡恺峰、王佳、毕骏、赖庆、袁淦同志任市公安局山南派出所副所长;
姚盛斌同志任市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世祯、廖小明同志任市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副所长;
郑贵水同志任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诚同志任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副所长;
欧阳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泉中队中队长职务;
熊振同志任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华金同志任市公安局秀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夙越、余启安同志任市公安局秀峰派出所副所长;
严星同志任市公安局秀峰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志伟同志任市公安局华林派出所所长;
李骞同志任市公安局海会派出所所长;
欧阳力同志任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所长;
程峰(1984.03)同志任市公安局横塘派出所所长;
陈淦川同志任市公安局蓼南派出所所长;
付纹波同志任市公安局星子派出所所长;
徐崴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
李志宏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沈方亮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所长职务;
程新红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华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锦程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宋志强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横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法政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蓼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颜斌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职务;
陈刚同志任市公安局政工科科长,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彭雪飞同志任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陈嘉薇同志任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英龙同志任市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钱瑛琳同志任市第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净同志的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共服务和艺术科副科长职务,调海会镇工作;
免去冯庆文同志的市(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场管理和广电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徐佳友同志的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华同志的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胜同志的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森林消防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建军同志的市(局)天然林保护中心莲花保护站站长职务;
免去姜巍巍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唐同志的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晓兰同志的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宋江宁同志的庐山世界地质公园监测预警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程峰(1976.01)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鹏鹏、程国华、刘云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杜金龙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沈小明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印金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先胜同志的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况晋军同志的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成波同志的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代明同志的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万里青同志的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廖爱军同志的市公安局政工科科长职务。
2025年9月5日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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