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庐府字〔2025〕4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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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庐山市匡庐·山湖院项目工地“4·11”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7-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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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府字〔2025〕43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庐山市匡庐·山湖院项目工地“4·11”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

措施落实评估报告》的批复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庐山市匡庐·山湖院项目工地“4·11”一般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庐应急文〔2025〕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全时段、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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