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庐府字〔2025〕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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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爱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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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5〕31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爱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接中共庐山市委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提名李爱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庐干字〔2025〕22号)文件通知,经2025年4月21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李爱华同志任市社会主义学校校长;

王志文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越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超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于金枝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姚瑶同志任市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明勇同志任庐山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庐山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梁宏宇同志任庐山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洪淼鹄同志的市(局)林业局自然资源保护地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清华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艳星、胡建华同志的市东牯山林场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秋林同志的市第二小学校长职务,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5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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