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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开展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一表同享”为基层减负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庐府办字〔2025〕12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开展整治“指尖上的形式
主义”推进“一表同享”为基层减负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填表报数工作,进一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24〕16号)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赣厅电〔2024〕14号)精神,以及江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落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深入推进“一表同享”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破解工作中面临的“报表频、多头要、重复报、共享难”“填表报数繁杂”等问题,围绕乡(镇、处)、社区、村、市直部门填表报数主要涉及领域,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填表报数工作模式,依托江西省“一表同享”平台,统一表格填报渠道、统一表格目录清单、强化各级数据共享,实现填表报数“一个口子进出”,同源数据“最多填一次”,最大限度减少填表报数工作量,推动形成自上而下的信息回填、自下而上的数据更新,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二、重点任务
(一)从点到面,完善实施流程和方向。考虑“一表同享”平台初步实施,先采用示范乡(镇、处)、社区、村的方式完成进行填表报数需求调研,选取南康镇作为改革试点乡镇。重点了解基层填表报数业务流程、数据共享需求及其他填表报数痛点问题,形成业务调研报告、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基层填报业务表单,由南康镇完成后全面铺开到全市。
(二)全面整理表格数据。根据填表报数审核备案有关要求,市直部门要全面梳理各乡(镇、处)、社区和村填表报数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对确需填报的周期性、临时性表格,分类整理指标字段,并导入江西省“一表同享”平台。按照“能合尽合、应优尽优”的原则,将多张表格整合为一张或几张表格。对填报重点领域数据进行集中采集,按照人、房、企等专题建立基层数据资源仓库(部署在市政务云),将采集数据全要素归集专题数据库并进行标签化处理,形成数据底数。
(三)健全完善数据专员。未设立数据专员的部门以及乡(镇、处)、社区、村,要尽快设置数据专员(需有赣政通账号),并将新增、调整人员信息名单报市大数据中心汇总,并由市大数据中心更新数据专员信息。数据专员兼任本地本单位“一表同享”平台管理员,负责“一表同享”平台管理,接受日常培训。
(四)做好平台培训应用。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处)、社区、村要全面接入江西省“一表同享”平台,配备相应的网络适应环境,由市大数据中心对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处)、社区、村开展业务培训,熟练运用“一表同享”平台。完成表格目录清单和表格样式模板的上线配置。对市直单位要求乡(镇、处)、社区、村填表报数事项,通过数据共享及时自动填充有关表格,无法自动填充的,由各乡(镇、处)、社区、村补充完整并对自动填充的数据信息进行核验,提高表格数据复用率和准确度,推动“向基层要数据”转变为“向系统要数据”。
(五)加快数据共享融合。大力推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接入“一表同享”平台,实现数据实时汇聚融合。汇集国家和省级回流数据以及本地本单位台账数据,围绕人、房、企等专题,形成数据资源仓库和主题台账。
(六)建立平台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填表报数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表单报送机制、数据更新机制、数据共享机制、异议数据处理机制等,细化数据治理、账户管理、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有关要求。推动各乡(镇、处)、社区、村实现政务外网全覆盖,数据专员全部使用江西省“一表同享”平台填表报数,实行表格清单化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七)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安全管控,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加大对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建立数据资源分类分级保护机制,完善数据加密存储、数据脱敏、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等安全防护措施,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实现数据安全可控、可管、可信。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处)及相关市直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分管领导,一名数据专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调度指导。按照月度制订改革突破攻坚计划表,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进度滞后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市大数据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处)需明确“一表同享”系统管理责任人,确保数据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禁滥用、泄露系统信息和数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表同享”为基层减负改革试点工作专班
2.庐山市“一表同享”改革工作计划表
3.庐山市“一表同享”改革突破攻坚计划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庐山市开展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一表同享”为基层减负改革试点工作专班
组 长:邓 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曲波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火林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邹秀东 市(局)文旅委办公室主任
危胜峰 市发改委主任
吴建华 市财政局局长
黄熙霞 市教体局局长
张雁康 市工信局局长
李相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旭 市民政局局长
吴家胜 市司法局局长
李国平 市人社局局长
王亚平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辉智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查瑞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隆进 市住建局局长
查 琴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廖 璨 市水利局局长
殷小依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磊 市商务局负责人
熊柏青 市卫健委负责人
黄国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金 翔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朝阳 市(局)林业局副局长
雷振荣 市市监局局长
李之朋 市统计局局长
程李青 市医保局局长
徐志勇 市残联理事长
王章进 市税务局局长
万文亮 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康 勋 南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雁宏 牯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双鹏 海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盼盼 白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盛 婕 温泉镇党委副书记
胡华锋 星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熊 超 华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熊 庆 蛟塘镇党委副书记
郭斗军 横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熊传力 蓼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于 葵 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工作专班由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剑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直单位以及11个乡(镇、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大数据中心。
附件2
庐山市“一表同享”改革工作计划表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 1 | 开通庐山市“一表同享”系统平台账号。 | 6月5日前 | 
| 2 | 完成部门、乡(镇、处)部署动员和相关准备工作(含确定市直单位、乡(镇、处)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明确赴部门单位调研事项,梳理赣政通平台接入准备事项) | 6月5日前 | 
| 3 | 完成赴部门单位和乡(镇、处)调研 | 6月10日前 | 
| 4 | 完成人、房、企数据收集 | 6月10日前 | 
| 5 | 完成数据清洗、核对和录入系统 | 6月10日前 | 
| 6 | 完成部门单位高频填表事项表单收集 | 6月10日前 | 
| 7 | 配置部门单位表单,完成系统上线前的流程闭环演练 | 6月10日前 | 
| 8 | 完成市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处)的人员培训、系统试运行 | 6月底前 | 
| 9 | 再赴部门单位和乡(镇、处)调研,收集相关问题,反馈云上江西公司 | 7月底前 | 
| 10 | 确定各部门在线抓取数据事项清单和在线填报事项清单,明确硬性规定,建立“一表同享”在线填报规章制度,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 7月底前 | 
| 11 | 结合部门单位和乡(镇、处)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商云上江西公司,针对性提出优化系统建议,探索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7月底前 | 
| 12 | 系统推广 | 7月底前 | 
| 注: 以上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和补充 | ||
 庐山市“一表同享”改革突破攻坚计划(2025.5—2025.7)
庐山市“一表同享”改革突破攻坚计划(2025.5—2025.7)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省市“一表同享”改革试点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一表同享”各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 | 2025月6月 | 
| 2 | 组建专班,制定详细计划。根据试点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 | 2025月6月 | 
| 3 | 摸清底数,开展基础调查。对政务外网的实际布网情况及赣政通的实际申请情况开展调查,调查政务外网是否到了村(社区)一级,乡(镇、处)、村(社区)实际填报人员是否配置赣政通账号等,形成《“一表同享”赣政通账号调研情况表》。对政务外网未延伸到的村(社区),需做好VPN接入保障,对未开通赣政通账号的填报人员,及时注册开通账号。 | 市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处)、各村(社区) | 2025年6月 | 
| 4 | 选好样本,明确调研方向。调研核实填表报数难点痛点问题,选取乡(镇、处)各一个,每个乡(镇、处)选取社区、行政村各一个以及重点市直单位,摸清核实日常工作中实际填报表单情况,并进行分类梳理总结,全面了解基层实际填表报数情况。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住建局、各乡(镇、处)、村(社区) | 2025年6月 | 
| 5 | 梳理前期调研中的业务表单。根据上级填表报数审核备案有关要求,梳理乡(镇、处)、村(社区)填表报数事项,对确需填报的周期性、临时性表格,分类整理指标字段。按照“应减尽减、能合尽合、应优尽优”的原则,将多张表格整合为一张表格。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住建局等有关单位 | 2025年6月 | 
| 6 | 配置系统组织架构及实际工作账号。提供最新的行政区划(网格划分)和《“一表同享”赣政通账号调研情况表》,配置“一表同享”系统的行政区划及账号、权限等。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各村(社区) | 2025年6月 | 
| 7 | 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对各乡(镇、处)、村(社区)填报的重点领域报表数据进行数据集中采集和治理,按照人、房、企等专题建立数据资源仓库,将采集数据全要素归集。专题数据库并进行标签化处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数据清洗、比对、纠错等手段,提高数据质量。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2025年6月 | 
| 8 | 确定并制作表单。各业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在“一表同享”系统中填报的表单,该表单确定后将表单模板制作导入系统,待表单模板制作完成后通知各个业务主管部门在系统中填报数据。后续如有新增表单需经牵头单位审批后再制作表单模板导入系统。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 2025年6月 | 
| 9 | 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对实际使用人员展开培训。培训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做到每个操作人员都培训到位。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各村(社区) | 2025年6月 | 
| 10 | 开展系统试运行。系统培训工作完成后,选择1至2个乡(镇、处)与1至2个市直部门开展系统试运行,在系统中填表报数(也可直接全市试用推广,依实际情况而定)。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各村(社区) | 2025年7月 | 
| 11 |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 | 2025年7月 | 
| 12 | 推动系统应用。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培训,推动市直有关单位、乡(镇、处)、村(社区)工作人员全面使用江西省“一表同享”系统,实行表格清单化管理,实现填表报数网上办、掌上查,做到系统之外无填报,切实提升乡(镇、处)、村(社区)工作效率。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各村(社区) | 2025年7月 | 
| 13 | 加强运行管护。根据“一表同享”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制定《基层填表报数管理办法》落实乡(镇、处)、村(社区)表单报送、数据更新、异议数据处理等制度要求。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 | 2025年7月 | 
| 14 | 拓展应用场景。在开展“一表同享”系统数据资源应用方面,相关单位、乡(镇、处)要进一步探索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应用场景,拓展系统数据共享应用场景,增强系统的智能化和实用性。 | 市大数据中心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处)、各村(社区) | 2025年7月 |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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