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庐山市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庐府办发〔2024〕5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2-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136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 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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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府办发〔2024〕53号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

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的通知

南康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局) 直有关单位,驻市(山)有关单位:

《庐山市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庐山市城区路侧及人行道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区运营方案

一、试点背景

随着庐山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稳步增长,我市汽车保有量的逐步增加,城市道路“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道路停车管理以及配套服务的方式已不能满足我市汽车增长率,及城市精细化管理需求,对此迫切需要推进我市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工作,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采用出行需求管理的基本原理,调整出行停车需求,以科学引导、便民服务理念,探索我市运营、管理、服务新模式

二、试点及远景目标

试点目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提升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解决本市“停车难”这一突出问题,从而促进庐山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经济杠杆、市场化运营和科学技术手段,统筹兼顾充分利用本市现有道路路侧、人行道、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引导全体市民绿色出行、规范停车,改善乱停乱放现象、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满足全体市民和广大“来庐”游客的停车需求。

远景目标:通过本次试点总结积累经验、“以点带面”以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为“基点”,后期配套我市城市建成区停车场,由行业主管部门庐山市住建局通过庐山市公共停车资源“特许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以公开竞拍或磋商等方式,统一将经营权许可至中标运营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运营管理,逐步实现我市公共停车资源一体化、配套设施精细化、公众服务多样化,助力提升庐山市交通管理效率与城市治理水平,为我市创文、创卫工作添砖加瓦。

三、试点范围

本次由庐山市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专班办公室统一联络、协调组织市交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发改、人防及国控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属国企,通过前期数据研判、实地调研分析、集中讨论,拟以庐山市紫阳路及南康大道为本次试点区域范围(紫阳路路侧停车泊位共计48个,南康大道人行道停车泊位171个)。

四、试点内容

(一)泊位标识和管理

在试点区域内设置泊位标识,包括停车编号、停车收费标准等信息。采用数字化管理手段,实现泊位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提高泊位利用效率。

(二)信息采集功能

通过在路内泊位安装地磁车位检测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将车辆进出信息通过NB-IoT网络上传至云平台,且推送至相关路段管理人员。驾驶巡逻车,对停车车辆车牌信息、泊位信息、地理位置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信息上传至云平台。

(三)引导停车功能

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停车引导屏,显示当前道路车流状况、拥有泊位路段位置、空余泊位数量等信息,引导车主到达泊位处,实现引导停车。

(四)自主缴费功能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实现车主自主缴费。同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也可实现预缴费、寻找车位、车辆管理、停车记录查询等功能。

五、建设及试运营内容概况

1.完善引导、收费、基础设施建设及平台调试:周期2个月。

2.有偿使用试运营,宣传推广,培育用户习惯:周期1个月。政府平台、官方传统媒体、官方网络媒体同步进行宣传造势;

3.在各媒体推出公众号/APP关注和下载通道(二维码),介绍基本功能与使用方法,引导民众下载“庐易停”APP。

4.采取“有人值守,电子支付”模式,现场引导员负责规范停车秩序,指导车主使用“庐易停”小程序方式缴费。为了快速引导用户使用APP 消费习惯,在运营前期将加大推广提高停车小程序注册用户数,多开展赠送停车体验券等优惠活动,在指定的路段内使用,同时通过媒体及其它宣传渠道推介给用户。

六、试点收费标准、执收主体及资金管理根据《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以授权的市、县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定价为准)

周边地区路边收费定价参考:

项目

武宁县

万安县

彭泽县

收费时段

白天7:40至20:00

7:30—19:30

7:30—19:30

收费标准

20分钟内(含20分钟)免费,20分钟之后,按3元/小时,每超1小时加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单点停放全日收费不超20元

路内、人行道停车位 30 分钟内免费,首小时 2 元,1 小时后 1 元/小时,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收费,全天 13 元封顶

路内、人行道停车位30分钟内免费,首小时2元,1小时后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全天13元封顶,包月150元

免费时段

夜间20:00至次日7:40

19:30—7:30

19:30—7:30

庐山市试点收费标准(暂定):

1.路内、人行道停车位30分钟内免费,首小时2元,1小时后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满12小时后,按收费时段累计计费。收费时段:7:30—19:30,全天13元封顶。(停车场运营收费拟参照以上价格)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环卫作业车、殡葬车等车辆和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残障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

执收主体:

公共停车资源特许经营权中标运营管理公司。

资金及收益管理:

由中标运营管理公司开设专户,收入资金及收益统筹归入,用于庐山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的软、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及路面停车宣传引导员、管理员人工工资等,以保障运营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转。

七、城区路面泊位的规范管理

为实现城区“路面收费公示牌及泊位统一编号、收费人员统一着装、服务收费统一标准、咨询投诉统一渠道”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统一路面收费公示牌及泊位编号,示例:

(二)统一咨询投诉渠道

按照“谁收费谁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中标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建立健全路面泊位管理投诉机制,明确投诉电话,投诉电话印制在公示牌上,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受理相关投诉。

八、保障运营措施

(一)设施运营维护

每日至工作地点巡查,保障停车位、行车通道和人行通道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要求,车辆停放方向一致。定期检修,保证运行正常。

(二)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管理

建立巡查制度及应急预案,进行安全训练,保障安全装备到位,随时注意停放车辆和出入人员,以及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九、建设意义

通过智能化、数字化的停车管理,可以减少因乱停放导致道路损坏,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同时,通过“一体化”的管理,因地制宜、“分段、分时”科学取费、优化引导,分配停车资源,可以减少部分因长时间占用车位而产生的不良循环,切实缓解“停车难”,为庐山市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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