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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8-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506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修改《庐山市北门巷片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为了确保我市北门巷提升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确定,征收方案大体继续按照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北门巷片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庐府办字〔2023〕40号)文件执行,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北门巷片区房屋征收基准价(纯住宅)参照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基准价的通知》(庐府办字〔2023〕77号)文件执行。商业店面征收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二)方案第四条补偿安置方式及办法,第(二)点第1小点,“安置地点:城东一、二、三期安置房剩余房源”更改为:庐山市现有安置区剩余房源和渊明嘉苑安置区(暂定名)。
(三)方案第十一条奖励办法,第(一)点“选择货币补偿的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500元/㎡给予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100元/㎡奖励。”更改为:选择货币补偿的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600元/㎡给予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不给予奖励。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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