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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惠企政策专题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2-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4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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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九江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1 15:05
字号: 〖大 小〗

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财政局

                            

  九工信字〔2022〕6号


关于做好九江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

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工业强市战略,重点围绕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有效投资等方面,充分发挥市财政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助推我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产业链做优做强,努力把九江打造成为全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实现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九江市实施“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九办字〔2021〕6号)和《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字〔2021〕89号),现就做好九江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优化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含公共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6个领域共12个子专项(见附件14)。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且投产一年以上(全民创业专项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含注册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不存在严重问题,申报企业已完成该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申报的项目(企业)应纳入九江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领域储备库,已获得过同类财政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项,同一申报单位不同项目符合不同支持方向的可以分别申报。

(四)各重点领域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专题申报要求(见附1-12)。

三、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组织申报工作,加大政策宣贯力度,让企业及时知晓相关信息,并做好咨询指导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各专题申报要求如实客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出具材料真实性、单位征信有效承诺。推荐单位要提交项目申报的整体真实性声明,并随文上报。

(三)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录库(申报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除外)或装备制造行业(以行业代码为准)的,补助金额各增加10%。投资1000万元以上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项目可以采取直报预审制,即企业可以先直接报市工信局相应科室预审,符合条件纳入县、区申报流程。

(四)各县(市、区)申报项目需属地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专项由当地园区管委会配合申报),各推荐单位要按照专题申报要求汇总审核各重点领域申报材料,并认真填写《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13),并于1月29日前将各领域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科,各重点领域申报材料随项目上报文件(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重点领域责任科室,申报文一式六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科。

附件:1.绿色制造申报要求

2.四基及创新升级申报要求

3.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申报要求

4.两化融合(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申报要求

5.军民融合申报要求

6.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

7.新兴产业发展申报要求

8.软件业发展申报要求

9.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10.中小企业发展申报要求

11.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申报要求

12.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

13.申报单位汇总表

14.重点领域责任分工一览表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绿色制造项目申报要求

(一)资金使用方向

绿色制造技改项目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具体建设内容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应用《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国家鼓励的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或其它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驱动系统(风机、压缩机、电机、泵等)、工业锅炉窑炉、水处理系统等设备、工艺、生产线的能效和水效。

2.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按照绿色设计理念,以产业循环、变废为宝为原则,对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进行综合利用,对原辅料及废料“吃干榨尽”,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3.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技术改造,应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或其它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实现减污减排。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应依法在九江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某年度纳税总额50万元及以上(免税、抵税等须由属地税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企业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申报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及以上,其中十大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

3.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发展管理机构,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同等条件下,建立了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的企业优先推荐;

4.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能评、安评等相应前期手续,已开工。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相应部门公章的说明材料;

5.项目备案(核准)在有效期内,且于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

6.项目不与市财政支持的其它专项重合。

7.按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节能降耗技改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11%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九江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1)。

(四)报送要求

1.九江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项目资金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附PDF格式电子版;

2由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送,填写好《九江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2),《绿色制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1-3),每个县(市、区)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含)。

附件1-1

九江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项目资金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项目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

2021年12月

目 录

一、项目情况表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建设内容

四、建设进度

五、预期效果

六、附件

七、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所有制形式


职工人数




长期贷款余额(万元)


研发投入比(%


资产负债率(%


企业总资产(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收(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2019





2020





2021





二、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项目开工时间(年-月)


建设地点


项目竣工时间(年-月)


改造类型


项目形象进度(%


项目核准/备案文号


总投资(万元)


土地审批文号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环评审批文号


流动资金(万元)


节能评估审批文号


企业自有资金(万元)


安全评价审批文号


银行贷款(万元)


三、建成后预计效果

(请具体描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情况)

四、项目内容

企业现有主营业务及产品规模


项目技术来源及水平


项目建设

方案主要

内容、建设规模

(请结合绿色制造具体方向作重点描述)

当前建设

进度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本次项目(填写具体项目名称)未曾获得市级绿色制造专项资金补助,也未取得市本级财政同类资金其他方向支持。本次《九江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项目资金申报书》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如有不实,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工信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所有制性质、股份结构、主营业务及行业中的地位。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本年度及前两年的销售收入、利税、资产负债率等。

(三)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四)企业技术基础及水平,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有关情况;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省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企业拥有的核心专利、技术情况及其在国际/国内水平等。

(五)企业绿色发展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节水管理机构),能耗、水耗基本情况,能效水平、产品单耗等情况。

三、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重点设备用途、产品工艺及解决关键问题说明,需描述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经济指标,设备选型,并需附设备明细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四、建设进度

项目开工时间,项目建设(土建、设备购置等)进展情况,当前形象进度,预计完工投产及达产达标时间等。

五、预期效果

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预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是对企业绿色发展和对行业、产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等。

六、附件

(一)项目立项、用地、环评、节能、安评等职能部门审核批复文件。

(二)企业上一年度财务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

(四)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五)其他佐证材料。

七、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绿色制造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企业工艺、设备、技术先进性

完成技改升级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开工时间

2020年12月以后

项目竣工时间

2022年12月底以前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00万元(其中十大产业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200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预期节能降耗、

减污减排情况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1-2

九江市工业企业绿色制造推荐项目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完成固定资产

投资

开工时间(年-月)

竣工时间(年-月)

所属

行业

建设

地点

所属县

(市、区)


固定资产

投资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所属行业栏:在电子信息、装备(含汽车)、船舶、医药、光伏、锂电、有色、建材、石化、钢铁、纺织、轻工(含食品)等行业范围选填;

2.建设地点栏:须明确至项目所在具体地址

附件1-3

绿色制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绿色制造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达标项目申报数量

15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企业工艺、设备、技术先进性

完成技改升级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100%

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实施项目

2022年底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00万元(其中十大产业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200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

预期促进县域产业节能降耗、减污减排情况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2

四基及创新升级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工业基础主要包括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四基”),直接决定着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是工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是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条件。本专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和十四五规划,一是促进科技创新。二是鼓励技术改造。三是支持扩产增效。四是创建名品名牌。五是培育打造龙头。六是推进靠大联强。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连续两年生产经营良好(连续纳税或足额上缴全员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0年纳税总额50万元以上(免税、抵税等必须属地税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企业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申报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其中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装备制造项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200万元,项目补助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1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产品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成长性高的产业重点领域的项目等,且不与其它专项的方向重合。

4.支持企业进行工艺革新等方面技术改造;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投资,扩规模;支持项目开展品牌建设。

5.项目于2020年1月以后开工,2021年当年完工。

三、申报材料

1.四基及创新升级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1)

2.四基及创新升级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2)

3.四基及创新升级预期绩效目标表(附件2-5)

四、报送要求

1.四基及创新升级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2.四基及创新升级项目申请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四基及创新升级预期绩效目标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附件:2-1.四基及创新升级推荐项目汇总表

2-2.四基及创新升级项目申请报告

2-3.四基及创新升级申请表

2-4.固投资产投资清单

2-5.四基及创新升级预期绩效目标表

附件2-1

四基及创新升级推荐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

名称

企业总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时间

企业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

名称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备案(核准)文号

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效益

项目建设地点(乡镇或工业园区)

县(市、区)

备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税金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税金



























































































































附件2-2

四基及创新升级项目申请报告

一、企业情况

(一)项目单位所有制性质、股份结构、主营业务。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2020-2021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等。

(三)企业法人及企业主要股东概况,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四)企业技术基础及水平。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研发机构情况,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有关情况;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在国际/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

二、项目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物工程量及建设进度、所属行业、开工、完工及投产时间、规模、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重点设备用途、产品工艺或及解决关键问题的说明,需描述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经济指标,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技术运用及原理等情况。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项目完工预计效果

项目完工后将新增的业务收入、利税和岗位等情况,在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四、附件

1.四基及创新升级申请表(附件2-3)

2.备案(核准)通知书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固投资产投资清单(附件2-4)

5.固投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审计报告、设备照片等

6.企业财务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以及涵盖项目建设区间)

7.上年度纳税证明(原件)

8.项目贷款合同书、贷款进账单、银行贷款利息单等(贷款贴息项目)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四基及创新升级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期新增年产能

提升

质量指标

企业工艺、设备、技术先进性

企业工艺、设备技术有所提升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20年1月后

项目竣工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

成本指标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200万元以上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科技投入、智能化、数字化等方面有所提升

项目实施后新增营业收入

提升

项目实施后新增利税

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产业人才整体水平

通过项目实施引进和培育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若干人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对产业链发展带动作用

增强企业对所属产业的带动力

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企业成长性和市场占有率等有所提升

附件2-3

四基及创新升级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地址


注册资本金


企业

总投资


企业性质


企业上年度主要经济

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税收


年末

总资产


资产

负债率


创汇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或统一项目

代码


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主要

内容


项目产品水平、规模及在国内所处地位


项目资金

构成

项目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项目资金

来源

自筹资金


已到位

金额


银行贷款


已到位

贷款


补助方式

1、贷款

贴息


2、以奖

代补


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经济效益

主营业务收入


税收


利润总额


创汇


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属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县(市、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4

固定资产投资清单

序号

名    称

计划投资

已完成

投资额

(万元)

合同编号

已完成投资

(万元)

提供发票、支付凭证等金额

(万元)





























































合计





附件2-5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四基及创新升级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九江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达标项目申报数量

全市实施20个以上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申报、预审、验收、拨付等流程全部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9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95%


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实施项目

2021年底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增营业收入

提升


新增利税

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吸引产业重大项目来浔落户

相关产业项目新增备案2个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产业链发展带动作用

相关产业聚集度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3

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1年市级两化融合专项申报企业及所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近两年信息化投入达到100万,信息化成果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

2.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当年税收在20万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类企业放宽到税收10万(明确条件);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可以与工业企业联合申报;

4.基础设施类平台、公共服务类平台、两化融合贯标类可不受年限和税收限制。

二、申报方向

(一)数字化改造

(1)企业近两年经营状况较好(当年注册的信息化服务型企业,以签订两笔以上的服务合同为准);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含)(其中软件及信息网络部分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已与支撑服务企业签订有关合同,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服务类项目服务两个(含)以上企业形成市级以上(含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行业解决方案。项目补助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额20%予以扶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工业互联网

(1)新基建类项目,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含),符合新基建的项目要求,并且符合当地各类规划以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其中基础设施类平台,2021年已竣工,可以服务多行业或者多领域形成共性解决方案和行业特性化需求服务,相关工作得到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按照投资总额的30%,总量不超过300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

(2)创新创业平台类项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含),年内已竣工,可以服务某行业或者某类别的企业形成行业共性解决方案,相关工作得到市级(含)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按照投资总额的20%,总量不超过200万元进行一次性补贴;

(3)通信发展类项目,针对我市各通信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信息支撑而建设的相关项目(包括且不限于5G基站建设、数据专用通道、新经济新业态运营平台、重大工程改造、数字经济项目等)可以提供电费、运营等补贴,电费补贴不超过50万/年,投资1000万-3000万项目运营补贴不超过100万/年,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运营补贴不超过200万。

(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示范类,接入应用企业数达100家且运营效果良好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接入本市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累计达100万以上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接入本市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累计达500万个、不少于2个典型标识应用场景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5)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类,对获评国家部委级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类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评省部级大赛获二等奖以上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省部级有关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应用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已经在九江市辖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在九江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并且进入我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录,已与当地企业签订有关服务类协议,近两年内作为主体供应商为我市两个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项目)智能化改造提供服务,且项目已完成,得到服务单位充分认可,一次性奖励20万元。

(7)两化融合贯标类。针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两化融合贯标证书且未获得相关补贴的企业,可补充申报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A级)、20万元(AA级)、25万元(AAA级/AAAA级/AAAAA级)一次性扶持。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及盖章纸质版扫描件)

企业提供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真实性声明

2.九江市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申报表

3.九江市两化融合项目书

4.其他佐证材料(主要为财务报表、投资凭证、合同、发票、证书、纳税证明等)。

5.两化融合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报送要求

1.两化融合推荐项目汇总表仅需电子版。

2.两化融合项目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3.县(市、区)需提供附件3-4《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3-1

九江市2021年市级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

专项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方向

2020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2020年税收

(万元)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附件3-2

九江市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

专项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

地址及邮编:

单位负责人:

单位传真: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日期: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书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填写完整。

二、申报书统一使用A4纸,并打印装订,一式2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

三、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应经所在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推荐报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一、企业基本情况

地址


邮编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国籍


电话及传真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三位)

股东性质

(外资、内资)

股权比例

(%)










实际控制人姓名(名称)


获得国家、部委相应

的试点情况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主营业务


2020

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额


税收总额


利润总额


职工人数


上市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三板挂牌

海外上市          □尚未上市

项目名称


支持类别

  1. 数字化改造□

  2. 工业互联网□

  1. 新基建类项目□

  2. 创新创业平台类项目□

  3. 通信发展类项目□

  4.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示范类□

  5. 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类□

  6. 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7. 两化融合贯标类□


项目建设内容

(1000字以内

可以另附文本)


截至申报期项目完成情况(500字以内)


项目后续实施计划(300字以内)


企业

基本情况


总投资

(万元)


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

(含设备投资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

(万元)

银行贷款


自有

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建设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建设采用信息系统情况(请用“√”选择)

自主研发


购买国产软件


与IT企业二次开发


购买国外软件


项目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情况

(300字以内)


投产后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00字以内)


申请支持理由及金额

申请支持理由

(200字以内)


申请补助的金额

已投入资金数额(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推荐单位

意见

工信部门:                               财政部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3

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项目

申 请 书

一、企业情况

(一)项目单位所有制性质、股份结构、主营业务。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等。

(三)企业法人及企业主要股东概况,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四)企业技术基础及水平。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研发机构情况,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有关情况;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在国际/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

二、项目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所属行业、开工、完工及投产时间、规模、地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重点描述合作方的技术优势,以及利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范畴,对企业、对行业的发展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项目完工预计效果

项目完工后将新增的业务收入、利税和岗位等情况,在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四、附件

(一)项目计划书(或可研报告)

(二)项目实施情况(含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及项目进展现状)

(三)投资证明材料(项目审计报告或大额发票、计划投入需提供购置合同等佐证材料等)

(四)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

(五)财务报表(项目建设区间)

(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八)有关佐证材料(成果类、荣誉类等)

五、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企业技术、产品、工艺流程信息化应用创新或工业平台的先进性

信息化、数字化创新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项目开工时间

2021年1月以后

项目竣工时间

2022年12月底以前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90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0万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明显

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3-4

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两化融合(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

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项目申报数量

5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企业技术、产品、工艺流程信息化应用创新或工业平台的先进性

信息化、数字化、降本增效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100%

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实施项目

2021年底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90万元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县域产业影响力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产业链发展带动作用

促进示范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4

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市所辖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

二、资金补贴标准

满足工业园区智慧云平台验收要求,根据平台建设完成情况分档次予以补贴。

一档:标准(满足省级管理平台对接、省级服务平台对接、根据园区实际需求建设工业园区内部管理平台、工业园区企业服务管理平台、工业园区产业对接平台功能,并配有驻点运营人员),补贴金额为项目总投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

二档:标准(满足省级管理平台对接、省级服务平台对接、根据园区市级需求工业园区内部管理平台、工业园区企业服务管理平台、工业园区产业对接平台功能),补贴金额为项目总投的15%,最高不超过60万。

三档:标准(满足省级管理平台对接、省级服务平台对接),补贴金额为项目总投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

三、申报要求

(一)本市所辖范围内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

(二)智慧园区平台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运营使用;

(三)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发区智慧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功能较为完善(具备园区管理、企业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功能),且累计项目总投(建议明确三年以内或具体期间)不低于200万;

(四)具备良好的运营保障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平台价值,为园区管理精细化和企业服务便捷化提供信息化支撑;

(五)具备开放的平台接口,能与江西省工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原江西省工业园区智慧云平台)实现全面对接。

五、申报材料

1.智慧园区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1);

2.项目申请报告及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情况文字说明(见附件4-2)。

3.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4-3)

附件4-1

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项目申请表

工业园区

名称


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

是□否

平台名称


立项时间


建成时间


验收时间


项目投资

总额(万元)


已投入金额

(万元)


资金来源


建设情况

建设时间

在2019年1月1日以后立项,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使用


省级管理平台对接

情况

是否具备“项目申报”功能


是否具备“公文办理”功能


是否具备“经济运行”功能


是否具备“园区动态”功能


是否具备“园区(企业)台账”功能


省级服务平台对接

情况

是否具备“用工服务”功能


是否具备“物流服务”功能


是否具备“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功能


是否具备“企业供求”功能


工业园区内部管理

平台

是否具备“能耗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工程进度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党建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标准厂房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招商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协同办公、移动办公”功能


工业园区企业服务

管理平台

是否具备“企业上报”功能


是否具备“企业考核评价管理”功能


是否具备“并联审批”功能


是否具备“精准帮扶”功能


工业园区产业对接

平台

是否具备“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功能


驻点运营

驻点运营人员

是否聘请第三方驻点运营人员运营平台


其他功能

智慧园区”平台中,其他应用模块补充说明(自行填写)

综合评定

该“智慧园区”平台符合标准要求( )档标准

验收签字


备注:各工业园区根据平台建设内容进行自主勾选,并提供相应功能模块界面截图附验收申请表后。

附件4-2:项目申请报告及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情况文字说明

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情况(模板)

提示:在此模板基础上,可适当调整。

智慧园区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智慧园区平台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手机: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建议将申报条件相关条款纳入绩效目标)

O二一年(   )月

第一章 申报单位概况

主要介绍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整体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等。

第二章 建设背景和目标

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信息化发展趋势,主要介绍整个智慧园区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建设目标。

第三章 建设内容

结合省、市要求和园区实际情况,介绍智慧园区平台的主要建设内容,图文并茂。

第四章 运营使用情况

结合园区管理和企业服务等方面,介绍智慧园区平台上线后的运营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维护、培训推广、人员配备等方面。

第五章 下一步建设或运营工作计划

结合智慧园区平台打造目标和未来发展趋势,介绍下一步的升级建设和运营推广使用计划、专项资金用途等。

附件 其他相关材料

有助于项目申报相关的佐证或支持材料。

附件4-3

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申报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归属科室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概况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专项资金总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全市工业园区智慧园区建设情况调度

每季度一次

参与调度工业园区数量

全市13家省级以上工业园

质量指标

两化融合(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专题评审

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专题评审得分

奖补对象符合率

分为ABC三档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资金发放及时性

2022年年底

成本指标

建设成本

不低于200万

人工成本

不低于10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助力园区信息上传下达效率

不低于80%

提升园区工业高效管理

不低于60%

社会效益指标

降低企业使用服务资源成本

不低于50%

增加企业销售渠道

不低于20%

生态效益指标

园区降本增效

不低于30%

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

不低于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园区高质量发展

促进

企业亩产效率

提升

园区节地增效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工业园区满意度

不低于80%

企业满意度

不低于80%

附件5

军民融合专项申报指南

支持重点:

(一)鼓励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1.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民口企业申请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含备案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以下简称“三证”)。对企业新获得“三证”之一或“三证”资质到期后复审通过的,按每证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当年列入国家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发布的《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的企业(单位),按每项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3.对直接参与承担军工装备研制、生产任务的军工企业,按与军方(含承担总体任务的军工单位)签订研制、生产合同实际执行额进行奖励,达到200万元的,奖励5万元;达到5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每家企业当年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对参与军工装备预研项目的军工企业,按与军方(含承担总体任务的军工单位)签订预研合同实际发生的任务金额或项目经费进行奖励,任务金额或项目经费达到2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任务金额或项目经费达到5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任务金额或项目经费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当年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军工企业参加由军委、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境内外防务展、双向技术转化展等军民融合类展览活动,事前经市委军民融合办审核同意参展的,按企业参展费用(含展位费、物流运输等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次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促进军地协同创新建设

6.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DILAC)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对我市新获得工信部国防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分以下情况进行奖励:获得国防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以及获得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且获奖成果在我市实现技术转化应用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的个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市新获得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军队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且获奖成果在我市实现技术转化应用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市在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中取得金、银、铜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鼓励企业(单位)加强技术标准制定,对牵头制定国家军用(行业)标准的企业,每项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所制定的企业(单位)标准和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企业,每项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要参与制(修)订国家军用(行业)标准的企业(单位),给予每项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

(三)推进军民融合示范建设

9.鼓励企业(单位)申报创建省级和市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单位),对新获批省级和市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单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

10.鼓励企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动员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经济动员中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1.在船舶制造、电子信息和消防器材等领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单位)牵头组建市级军民融合产业联盟,产业联盟经市委军民融合办认定后,给予每个产业联盟牵头企业(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军民融合项目建设

12.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政策类专项资金的军民融合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位资金的15%、1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配套补助。

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单位(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财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三年内没有发生财务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

(二)近年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失泄密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

申报材料:

1.证明材料

1)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以下简称“三证”)补助的企业(单位),须提供“三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2)申请《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奖励的企业(单位),须提供项目已被列入的文件。

3)申请军工装备研制、生产任务奖励的企业,须提供合同原件、供货(出货)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4)申请军工装备预研项目奖励的企业,须提供预研合同原件,及实际发生的任务金额或项目经费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5)申请参展补助的企业,须提供市委军民融合办同意参展文件及参展证明(如展位费收据、照片、物流运输凭证等)。

6)申请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奖励和新获得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DILAC)的企业(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依据。

7)申请新获得国防科学技术奖、军队科技进步奖奖励及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名次奖励的企业(单位)、个人,须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奖牌、证书)。

8)申请制(修)定技术标准奖励的企业(单位),须提供技术标准被采用或主要参与制(修)订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9)申请省级和市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单位)奖励的,由市工信局根据当年市委军民融合办相关文件进行奖励,申报单位填报表格即可。

10)申请国家级、省级经济动员中心补助的企业(单位),须提供被认定的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11)申请产业联盟牵头企业(单位)补助的,须提供市委军民融合办认定文件(或相关材料),组建联盟相关证明材料。

12)申请国家级、省级政策类专项资金的军民融合项目配套补助的企业(单位),须提供资金到位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3.上一年有效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资料真实性承诺。

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属地关系向当地军工行业主管部门(工信局、经发局)申报,当地军工行业主管部门(工信局、经发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后,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出具申报意见(须正式行文)后上报至市工信局。

附件5-1

九江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表(企业)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申报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申报范围



具体种类



项目总投资


设备投资



其他投资


其中:财政资金



本次申请资金


自筹资金


其中:银行贷款



单位承诺

1.本单位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2.本单位三年内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以及生产安全事故。

3.本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均经过保密审核,内容不含有涉密事项,且真实有效。



(盖章)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县(市、区)军工行业主管部门(工信局、经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工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资金申报范围是指“鼓励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促进军地协同创新建设”、“推进军民融合示范建设”、“支持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具体种类是以上范围内的申请奖励或补助种类名称。

2.“项目总投资”、“设备投资”等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5-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申报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县域产业影响力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提升企业竞争力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5-3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项目申报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县域产业影响力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5-4

九江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5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2021年市级智能制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数字化车间)奖励专项

一、奖励对象。被评为2021年度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和数字化车间的企业车间。

二、申报条件。前期已印发申报指南,本轮不需重新申报材料。请相关县(市、区)完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专项奖励资金预期绩效目标表。

三、奖励标准。初步拟定每个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奖励30万元、数字化车间奖励10万元。具体根据专项资金总量进行调节。

附件6-1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

专项奖励资金预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智能制造奖励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覆盖县(市、区)数量

14

组织达标项目申报数量

12

质量指标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预期重点产品品质提升度

提升

预期生产技术及工艺提升度

提升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周期

2021年底前完工

成本指标

设备总投资

单个企业≥3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

新增营业收入

增加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县域产业影响力

提高

行业内地位提升情况

提升

提高产业人才整体水平

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达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7

新兴产业发展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1)主要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以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扩大生产规模等为目的的投资活动。

(3)扶持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重大项目,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依法在九江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已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且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库。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补助金额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12%(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4)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节能、安评等相应前期手续,已开工。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相应说明材料。

(5)项目已开工,2021年底前完工。

(6)项目产品属于适老化终端产品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

1.新兴产业发展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1)

2.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7-2)

3.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7-3)

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7-4)

(四)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所需申报材料(附件7-2、7-3)一式两份,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附件7-1、7-4)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附电子版。

附件7-1

新兴产业发展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

投资(万元)

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建设起止

时间(年-月)

所属

行业

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代码

项目完工预计效果(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县区-工业园区)

备注


































备注:1.所属行业包括: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

2.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代码以产品为分类导向,对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填写。

3.生产适老化终端产品的项目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7-2

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地 址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金


企业总投资


企业性质


企业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主营业务

收入


利润


税收


年末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创汇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备案文号或统一项目代码


建设起止年限


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代码


所属国民经济

行业代码


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已到位金额


银行贷款


已到位贷款


项目预计新增经济效益

主营业务收入


税收


利润总额


创汇


项目产品水平、规模及在国内所处地位


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属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3

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一、企业情况

(一)项目单位所有制性质、股份结构、主营业务。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等。

(三)企业法人及企业主要股东概况,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四)企业技术基础及水平。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研发机构情况,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有关情况;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在国际/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

二、项目情况

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实施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进展现状等内容;重点设备用途、产品工艺或及解决关键问题的说明,需描述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经济指标,项目所生产产品属于适老化终端产品说明,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技术运用及原理等情况。

三、项目完工预计效果

项目完工后将新增的业务收入、利税和岗位等情况,在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四、风险因素

项目实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政策风险;技术、人力支持等风险;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等。

五、附件

(一)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二)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安评等批复文件,如按照有关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的项目,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有关说明材料;

(三)项目固投清单及已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发票、付款凭证、合同、设备照片等佐证材料);

(四)企业上年度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五)自有资金证明及项目贷款批复意见或贷款合同等;

(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承担企业对申报材料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声明(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期新增年产能

产能有所提升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企业工艺、设备、技术先进性

提升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20年1月以后

项目竣工时间

2021年12月底以前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提升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提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

项目实施后新增营业收入

提升

项目实施后新增利税

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产业人才整体水平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提升企业竞争力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7-4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申报项目数量

1家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9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9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新增营业收入

提升

新增利税

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我市产业影响力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8

软件业发展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1)软件。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项目,重点扶持首版次软件开发应用项目。

2)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支持企业生产具备机器视觉、语音交互、机器自学习、图像处理、新型人机交互功能等人工智能硬件终端的产业化应用。支持研发建设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和区块链技术产品;支持区块链技术在智能制造、产品溯源防伪、供应链金融、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开展量子通信领域研发、材料、器件、工艺等方面开展研发和应用。

3)大数据。支持数据采集存储、挖掘计算、分析咨询、加工处理、融合应用、交易流通、标准制定等,大数据相关配套生产、管理、服务、业务运营等。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为工业等产业、重点领域提供行业解决方案等业绩。

4)虚拟现实。支持虚拟现实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创建国家级虚拟现实创新中心、企业设备制造、首台(套)虚拟现实装备、虚拟现实内容制作和应用推广等。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依法在九江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项目产出产品直接应用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项目符合支持方向具体要求,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10%(不超过100万元)进行补助。

(4)产品或服务技术先进,并具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5)项目已开工,2021年底前完工。

(6)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残疾人互联网创业就业项目优先。

(三)申报材料

1.软件业发展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1)

2.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8-2)

3.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8-3)

4.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8-4)

(四)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所需申报材料(附件8-2、8-3)一式两份,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报送(附件8-1、8-4)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附电子版。

附件8-1

软件业发展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建设起止时间(年-月)

所属行业代码

项目完工预计效果(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

(县区-工业园区)

备注































备注:1.所属行业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2.属于残疾人互联网创业就业项目请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8-2

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地 址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是否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所属国民

经济行业代码


主营业务


企业规模


职工人数


企业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主营业务

收入


利润


纳税额


主要产品


产品年度销售额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备案文号或统一项目代码


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


软硬件投入情况


项目应用领域


项目团队人数


项目开展情况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产品水平、规模及在国内所处地位


县(市、区)工信局(市直属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3

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一、企业情况

(一)项目单位所有制性质、股份结构、主营业务,是否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度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等。

(三)企业法人及企业主要股东概况,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若是残疾人互联网创业就业项目需附佐证资料。

(四)企业技术基础及水平。主要包括:企业自身研发机构情况,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有关情况;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在国际/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

二、项目情况

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目的、实施地点、主要实施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进展现状等内容;重点设备用途、产品工艺或及解决关键问题的说明,需描述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经济指标,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技术运用及原理等情况。

三、项目完工预计效果

项目完工后将新增的业务收入、利税和岗位等情况,在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四、风险因素

项目实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政策风险;技术、人力支持等风险;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等。

五、附件

(一)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二)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安评等批复文件,如按照有关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的项目,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有关说明材料;

(三)项目固投清单及已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发票、付款凭证、合同、设备照片等佐证材料);

(四)企业上年度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五)自有资金证明及项目贷款批复意见或贷款合同等;

(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承担企业对申报材料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声明(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预期新增效益

效益有所提升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20年1月以后

项目竣工时间

2021年12月底以前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

新增营业收入

提升

新增利税

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产业人才整体水平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提升企业竞争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8-4

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软件业发展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申报项目数量

1家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9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95%


经济效益

指标

新增营业收入

提升

新增利税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我市产业影响力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9

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一)供应链管理。制造业企业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管理,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实现提质增效。打造供应链协作平台,为供应商、分销商、客户以及线下、线上渠道等提供全产业链一体化管理服务和能力,开展高效运用订单管理、物流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

(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延伸服务链条,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与服务资源,提高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在线监测、故障预警、诊断维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能力。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三)总集成总承包。制造业企业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产品设计、方案咨询、项目承接、建设运营等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开展交钥匙工程(EPC)、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四)定制化服务。制造业企业具有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综合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加强体验设计、畅通体验渠道、优化体验环境,增强客户的参与度和交互性,实现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的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五)节能环保服务。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开展产品回收利用及再制造服务,向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成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开展节能诊断、能量系统优化、项目建设运维、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六)生产性金融服务。制造业企业不断创新模式,拓展业务范畴,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通过建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方式,围绕自身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制造业企业依托产品、技术和人才等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为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检测模式,面向区域、行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八)其他创新模式。制造业企业跨界融合、协同对接多方资源,强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丰富多元,探索形成的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遴选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2.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要求上一年企业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服务性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少于15%。获补企业奖励10万元。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3.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9-1);

2.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9-2)。

3.县(市、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9-3

附件9-1

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

县(市、区)工信局(单位公章)

序号

所在地区

企业(平台)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企业法人代码)

所属行业

申报领域(类型)

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主要做法、经典案例及示范意义(限300字)

从业人员

2020年度经营管理状况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员工

总数(人)

研发和设计人员比例(%)

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

资产总额(万元)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综合服务收入(万元)

税金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服务型制造投入(万元)

净利润增长率(%)

研发设计投入比例(%)

累计获得发明(项)

累计获得实用新型(项)

累计获得外观设计(项)




























附件9-2

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盖章)

行业类别

申报领域

申报地区县(市、区)

填表人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表

填 报 说 明

一、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其中,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关参考提纲;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各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其中申报书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

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编


企业性质


成立日期


法人

代表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传真


主营业务


所属行业


申报领域

(单选)

供应链管理   □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    □定制化服务

节能环保服务 □生产性金融服务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其他创新服务____     

从业人员

员工总数

研发和设计人员比例(%)

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员比例(%)





服务型制造主要做法、典型案例

(可另附页)

企业所获国家、省、市

奖励情况


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及完成情况(3个及以上)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情况

1



2



3






经营管理情况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资产总额(万元)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综合服务收入(万元)




税金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服务型制造投入(万元)




净利润增长率(%)




研发设计投入比例(%)




企业累计获得专利(项)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各县(市、区)工信局推荐意见:







单位(章)

年   月   日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

专项资金名称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型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5%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

上年度企业资产总额

>2000万

社会效益

指标

是否对行业形成示范效应

提高产业人才整体水平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提升企业竞争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等。核心产品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位置及地位,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主要竞争对手及与之对比情况,企业在行业领域中的地位。产品关键性能、加工工艺、技术实力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企业研发创新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的制定情况。

二、企业服务型制造主要做法

1.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典型模式,介绍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情况;

2.企业服务型制造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建立、组织构建、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环境保障等);

3.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基础条件(软硬件设施条件、研发创新情况、已获得的市级以上立项计划、奖项等情况、合作单位情况、相关资质等);

4.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服务型制造人才队伍建设;

5.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采取的措施、典型案例、示范性特征(针对申报领域)、2018年1月1日以来服务型制造相关投入、开展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3个及以上)、实施过程内容、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

介绍企业在今后三年乃至更长时间在服务转型方面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结合所申报的典型模式,说明下一步发展的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 考 附 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3.2020年度企业综合服务收入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所获的国家、省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评价证书(鉴定证书)

6.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7.申报单位的真实性声明

附件9-3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申报企业数量

1家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我市产业影响力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10

2021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

专题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市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的中小企业;

2.申报企业为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重点支持有效期内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申报企业属生产、制造、加工型实体企业;

4.2020年度企业纳税实缴总额达10万元(含)以上,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受营业收入限制)、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达50万元(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报告(企业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2019年及2020年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等。

(三)企业主导产品情况,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10-3);

3.营业执照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会计报表,2020年12月份员工工资表;

4.纳税凭证(税票复印件)或税务盖章相关佐证材料;

5.2020年设备类固定资产采购明细表(附件10-4);

6.2020年设备类固定资产采购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7.有效期内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批文或证书;

8.企业绩效目标申报表

9.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10-2企业盖章):

申请材料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用A4纸胶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市工信局(附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

四、奖补方式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2020年设备类固定资产采购金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

附件:10-1.九江市中小企业专项项目申请书

10-2.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10-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10-4.2020年设备类固定资产采购明细表

1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10-6.企业绩效目标申报表

10-7.县(市、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0-1

九江市中小企业专项

项目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2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本企业郑重声明和承诺,本企业此次申报的材料和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否则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0-3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人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联络人


联系电话


企业主导

产品


企业财务情况


年度

2019

2020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从业人数



企业固定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情况

总金额


采购方式


自有资金


采购时间


银行贷款


其他资金


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附件10-4

2020年设备类固定资产采购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台


设备

名称

设备

型号

生产

厂家

采购

数量

采购

金额

采购

时间

1







2







3







4







5







……







合计







附件1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企业

名称

(全称)

社会

信用

代码

注册

时间

从业

人数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

上缴

税金

经营范围或产品

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总额

设备采购时间

是否属于专精特新企业

法定

代表人

联系

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10-6

企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导产品营收占比

30%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水平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10-7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中小企微业数

1家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企业销售收入增长明显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水平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11

2021年度第二批全民创业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属于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内、市级以上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内入驻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本市范围5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入达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

3.属于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内、市级以上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内入驻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财务资产状况,主要包括2019年、2020年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资产负债率等。

(三)企业主导产品情况,企业经营战略等。

2.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11-3);

3.营业执照复印件,2019年度、2020年度会计报表,2020年12月份员工工资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固定资产发票和支付凭证(复印件);

6.纳税凭证(税票复印件)或税务盖章相关佐证材料;

7.入驻各工业园区、市级以上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内企业的证明(园区、基地证明盖章);

8.企业绩效目标申报表

9.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11-2);

10.企业未获得财政性资金支持的证明(财政证明盖章);

申请材料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用A4纸胶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财政局(附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

四、奖补方式

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奖补10万元。

附件:11-1.九江市全民创业专项项目申请书

11-2.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11-3.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11-4.固定资产明细表

11-5.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项目汇总表

11-6.企业绩效目标申报表

11-7.县(市、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1-1

九江市全民创业专项

项目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2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本企业郑重声明和承诺,本企业此次申报的材料和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否则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1-3

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人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联络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经营情况(2020年)

营业

收入

资产

总额

利润

总额

就业

人数

上缴

税金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项目投资

构成

投资

总额


银行

贷款


自有

资金


其他

资金


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附件11-4

固定资产明细表

企业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台


设备

名称

设备

型号

生产

厂家

采购

数量

采购

金额

采购

时间

1







2







3







4







5







……







合计







附件11-5

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全称)

信用

代码

注册时间

所属行业

从业人数

投资规模

销售收入

利润

上缴税金

经营范围

或产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附件11-6

企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xx企业xx项目

专项资金名称

全民创业专项项目资金

项目实施依据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新增年产能

5%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企业营业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11-7

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xx县(市、区)全民创业专项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政策实施阶段

年    月      —     年    月

专项资金依据文件名称


当年资金投入构成

总额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创业小微企业数

1家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获得资金补贴企业符合率

100%

时效指标

财政资金拨付到位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企业营业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企业满意度

95%

附件12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申报条件:请对照《九江市实施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九办字〔20216号)中的附件4《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办法》,针对19个方面奖项评选标准,包括对企业、企业家、县(市、区)考核奖励,2021年度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组织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至经济运行科。

附件12-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资金

主管部门

市工信局

实施单位

市工信局

计划开始日期

2022年1月

计划完成日期

2022年6月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项目总目标

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年度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强化各项工作举措,为“十四五”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具体实施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九江市实施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全力促进全市工业平稳健康增长,努力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企业类

新增规上企业200户,培育壮大一批制造业领航企业,打造一批营业收入过百亿及50亿元、税收过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

企业家类

评选“优秀企业家”10名、“行业领军人物”10名。

市直单位

评选出6个“优秀产业链链长办”,评选一批“企业帮扶先进单位”。

县(市、区)

对净增户数前六位的县(市、区)授予“企业入规组织优秀单位”,评选出6个“产业链发展先进县(市、区)”,对完成年度发展目标的前三名工业园区给予奖励资金。



质量指标

财政资金到位率

100%

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进度达标率

100%

成本指标

奖励资金预算规模

提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做大做强产业链,提升产业集聚。

明显

扩大企业数量,提升企业能级,提高税收贡献。

明显

优化产业结构,夯实发展平台,突出绿色发展。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导向

加强

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导向

加强

强化目标考核导向

加强

生态效益指标

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水平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等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附件13

申报单位汇总表

推荐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专题名称

重点领域

专项类别

建设地点

1









2









3









4









5









6









7









8









9









备注:专项类别按照《市级资金管理办法》分为资质奖励类和项目补助类

附件14

重点领域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

专题名称

重点领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一、产业优化升级

技术改造

绿色制造

节能科:余辉

13879248608

2

四基及创新升级

投资科:姜小刚

18779278332

3

两化融合

数字化改造

信息科:吴俊

13307922277

工业互联网

4

园区智慧工业云平台升级

园区科:石凯

13576210376

5

军民融合

军工科:何星

13803560908

6


市级智能制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

行办:周立峰

18170264108

7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新兴产业发展

新兴产业科:邹钰

15279278455

8

软件业发展

9

三、九江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科技科:刘绍清

13755201100

10

四、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科:陈强

13767259438

11

五、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

12

六、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考核奖励

运行科:周康

13870280562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印发

1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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