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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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星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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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星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星子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2-262138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星子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抓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编制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定期更新网站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土地利用与管理、农业农村、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人口与计生、回应关切以及基层标准化建设等10类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政府文件5条,概况信息12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土地利用与管理6条,农业农村工作1条,脱贫攻坚工作6条,社会救助22条,人口与计生1条,政策解读49条。通过庐山之星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对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审核把关、对外发布等流程进行全面规范。注重政府信息源头治理,要求各部门在信息产生之时,同步明确其公开与否的属性,切实保障应公开信息无延迟、无遗漏公开。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清理和动态更新,及时修正错误信息、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多级审核制度,拟公开信息需依次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镇确定了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主要包括庐山市政府官方网站、星子镇自有公众号“庐山之星”,以及分布在镇域内的各类公开栏、宣传栏。针对不同公开主体和受众需求,在各平台合理划分信息板块,精准推送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形式多样、覆盖全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自查和成效评估,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与不足,并督促相关线口限期整改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本级考核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各线口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实行“日常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线口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作为线口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线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信息公开考核,严格按照上级考核要求梳理工作、补齐短板,确保顺利通过上级考核验收。同步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吸纳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见,通过多种形式,收集群众评价。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未按要求完成考核任务、社会评议较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群众反映的信息公开相关问题,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办理进展和结果,提升群众满意度。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存在内容表述不够精准、详细程度不足的问题,对一些政策法规的解读深度不够,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政策的理解需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加强:在一些紧急事项或重要工作动态的公开上,有时未能在第一时间发布,导致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受到一定影响。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虽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了政府信息,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不高,互动交流较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还需进一步搭建。

(二)改进情况

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对信息撰写和审核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文字水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详细、易懂。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表、案例、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预警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未按时公开信息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提高公众参与度:丰富互动交流形式,通过开展在线访谈、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活动,吸引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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