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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大垅林场:
为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庐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家畜布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强制免疫是秋防集中行动的核心任务,各地要按照《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3〕20号)要求抓好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原则,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通过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动物防疫承诺书的形式,明确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职责。
2、扎实推进“先免后补”。各村、社区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已申报“先免后补”的养殖场运用好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2023年的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先免后补”补助审核、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上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
3、大力开展消毒灭源。各村、社区要在秋防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同时加大对养殖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消毒工作制度,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
4、强化动物疫情监测。要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监测排查力度,统筹做好畜牧兽医主体信息采集赋码。压实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属地责任,落实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乡包村、村包户的方式,实行村干部分片包场,做到动物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督促各畜禽养殖场(户)积极主动采样进行送样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指导免疫工作,督促免疫抗体水平低的养殖场及时补免。
5、切实抓好检疫监管。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特别是流动贩卖未经检疫活禽等违法行为,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按规定严格执行畜禽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跨省调运的畜禽及产品必须经指定通道运输,并符合有关调运规定,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能进入流通领域。要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调入畜禽报告与隔离、官方兽医巡查等制度,强化重点区域、环节和场所监管。做到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要监督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引导业主不宰杀、不转运、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经营病死畜禽非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6、做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各村要加强对养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提高基层一线动物防疫人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各地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严防免疫过程中感染人畜共患病。要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疫防护物资,优先保障进场入户的一线工作人员防护物资使用,指导一线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防人畜共患疫病在人间传播。
7、着力强化应急管理。要继续加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和《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的宣传培训力度,准确把握非洲猪瘟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精准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一旦出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果断处置到位,杜绝疫情蔓延。
三、时间安排
秋季防疫集中行动自即日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9月28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秋防行动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所需防疫物资的申购、发放等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9月29日至10月20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检查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自查整改阶段。各地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评估考核阶段。今年继续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秋防进行效果评估。
上级业务部门将于11月组织秋季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情况检查,各村、社区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秋防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秋防集中行动顺利推进。
2、加大保障力度。各村、社区要按规范要求储备好各类防疫物资,按冷链到底的标准配发疫苗,落实好免疫注射、消毒灭源等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强化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措施,加强村级协防员队伍的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工作“有人干事、有能力做事”。
3、要加强督促检查。秋防集中行动期间,对秋防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控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通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秋防进展情况。在秋防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质保量完成秋防工作任务。秋防结束后将对全镇秋防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三农工作”考评。
4、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技术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养殖场(户)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要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动物疫情,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维护好社会稳定。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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