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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林场)、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很长时间,天气持续晴朗,群众外出旅游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我镇“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安全,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不利形势,周密安排部署,把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加大巡查值守和野外火源管理,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中秋、国庆”即将到来,要及时开展前森林防火安全部署会,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及各项应急措施。以“林长制”为抓手,认真落实《2023年市总林长令》《庐山市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十二条措施》,从严从细抓好各项管控措施。各村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
二、加强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社区)要以自然村为单位积极组织召开森林防火群众会,利用村小组微信群进行防火宣传。对痴、呆、傻、精神病和未成年人等“五类人”的监护人进行一次责任教育,严防“五类人”引发森林火灾。镇防火办每天出动宣传车,进村上户进行不间断的巡回宣传。镇村干部要全部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章值班、上班。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重点节日期间,流动人员和进入林区旅游的人员增多,各村(社区)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进出林区、景区景点实行扫“防火码”或实名登记,将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环山路以北重点进山野路口,都要摆放警示牌,都要有人值守;对上山人员进行有必要的劝返;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不准烧纸、不准烧香、不准放鞭炮、不准点蜡烛、不准送明灯、不准带打火机、不准带香烟)。加强对护林员、千米巡山员在岗督查,重要节日期间延长巡护时间;严格实行“人员、地段、责任”三落实,实行全天候巡山。
四、加强应急准备,做好森林扑火准备工作
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做好应急物资、人员准备,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生火情能第一时间出动。各村(社区)要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所有镇、村干部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火灾归口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扑救,扑火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镇纪委联合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镇村值班及巡山员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温泉镇中秋国庆期间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温泉镇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暨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
为确保2023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温泉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预案适用于温泉镇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时间今冬明春重点防火期结束。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微信工作平台、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巡山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以村为单位加强巡查。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今冬明春重要节日期间,全镇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加强防火督查和野外火源巡查。天晴期间,各村要深入各村小组、进山路口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全天候巡逻;所有村干部要深入包干区蹲点,检查督促巡山员到岗到位情况。
4、加强对痴呆傻等“六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对游客或“驴友”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在“两节期间”森林火险达到3级以上时,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禁止“驴友”等散旅人员自由进入景区、自然保护区,必要时关闭部分景点。
(三)落实应急措施
1、各村要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上级备案。不准关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出击火场的准备。
4、各村严格执行24小时不离人值班制度。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重要节日期间各村必须坚持每天16:30向镇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森林火警、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市申请支援。
3、坚持安全第一。要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凡发生森林火警的地方,严格实行逐级上报制度,首先必须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视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镇政府办公室接到火警、火灾情况报告后,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做出反应,并与发生地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密切注视火情发展趋势。
3、火警、火灾发生地村干部,应在火警、火灾后15分钟内赶到火场组织和扑救森林火警、火灾工作,视具体情况及时通知半专业队。
4、根据主要领导的意见,由办公室立即向各村(场)及驻镇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进行临时紧急处理;
5、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镇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火场组织和扑救森
(四)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三个组:扑火前线组、督导指挥组和后勤保障组。
1、扑火前线指挥组组长由汪仪崴担任,副组长由刘炎滚和当地蹲村领导担任,由其对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扑火任务、目标负全责,全力组织扑救工作。
2、督导指挥组组长陈维光担任,副组长由陈磊担任。由其根据扑火前线指挥组的需要,对人财物进行总调度。
3、扑火后勤指挥组由盛婕负责镇机关后勤,殷操、陈峰负责现场后勤及协调有关防火成员单位领导,全权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两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 执行。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必须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详细报告火情,适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重要节日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问责,决不手软。
4、各村(社区、林场)就“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今冬明春重要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安排表于节日的前一天报镇防火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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