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4-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699 责任部门:  庐山市温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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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4-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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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驻镇单位:

当前,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做好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为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长:  磊(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文婧(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松滚三级主任科员

  员:涂斯文、盛闽、刘梦、陈红丽、郭巧红、查金平、唐滚金、蔡敏、况鑫、曹运水、熊启军、殷兰珍、饶雍龙、姜平、饶万东、梅金元、钱星滚、沈建林、唐艳火、余龙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松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平新时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落实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量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 4 月 16 日)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驻镇单位按照专项行动总体要求,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职责 任务,细化具体措施。

(二)具体实施阶段(4 月 17 日-10 月 8 日)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驻镇单位全面展开防溺水宣教活动,营造浓厚氛围;针对性加强学校防溺水和智慧救援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镇防溺水办公室将组织防溺水工作明查暗访,压实主体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10 月 9 日-10 月 31 日)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书面上报镇防溺水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

(一)各村社区要将辖区内的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及取土废弃形成的水源地摸排清楚,登记造册加快推进山塘水库放置救生杆,救生圈危险警示牌、救生绳等救生设备,明确包保负责人,每天进行巡查,安排专人加强暑假、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宣传防溺水知识,加强对居民群众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并上户宣传,各村组要召开群众会,要悬挂宣传横幅,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喇叭将工作做得扎实。

(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摸排学校周边学生集中活动区域水情,整治校内隐患,学校周边山塘水库、溪港进行摸排登记,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预防溺水从我做起”为主题,以 校为单位,发动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一次文活动,并通过多 道面向学校、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宣传发布优秀征;要充分利用建立的学生家长微信群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班会主题课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喇叭进行宣传。要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达到每一名学生监护人,尤其对留守学生更要关注。组织播放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和防溺水“六不”知识默写,教会学生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学会生存,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温泉派出要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积极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线口严厉打击非行为。

(四)卫健线口要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在学校、村、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五)水利线口要加强对管理权限内水库、山塘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类水库、山塘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六)自然资源要积极配合有关线口加强对辖区内采砂、取土及因建设施工形成的水池、小坑、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旅游线口要加强对辖区内景区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要安排专人加强涉水区域巡查管理。

(八)民政、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线口要通力协作,统筹发挥作力。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健全救助机制,发挥儿童之家的作用。充分发挥农村“五老”作用,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家庭开展防溺水教育。发挥团组织和少先队员及留守妇女的作用。多形式开展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尤其在节假日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九)住建线口要加强对辖区内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坑、水池,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十)交通线口要加强安全巡查管理,加强对公路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牌

(十一)应急管理线口要配合教育线口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非煤矿山等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五、跟踪督办,追责问效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工作任务没有落实或慢落实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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