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4-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698 责任部门:  庐山市温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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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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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社区):

为切实做好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实际,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范围内开展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家畜布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监测、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户“先免后补”做到全覆盖,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集中免疫。强制免疫是春防工作的核心任务,要坚持“政府组织领导、农办监督指导、村(社区)是防疫主体、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原则,认真落实《庐山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筑牢免疫屏障。

(二)全面实施“先免后补”。村(社区)要按照上级关于“先免后补”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规模养殖场全面实施“先免后补”,不再向规模养殖场提供政府采购疫苗,政府采购疫苗仅供应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要及时总结上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先免后补”工作程序。要及时将实施免疫直补的养殖场户录入直补信息系统。

(三)大力开展消毒灭源。村(社区)要在春防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净化养殖环节,切断传播途径,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同时结合官方兽医巡查工作,加大对养殖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生物安全隔离带、畜禽装卸台等防疫设施设备,建设清洗消毒通道,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

(四)切实抓好疫情监测。村(社区)要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的病原学监测排查力度,严格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到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方式,实行干部分片包场,加强重大动物疫情排查,规范疫情上报程序,做到动物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积极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指导免疫工作,督促免疫抗体水平低的及养殖场及时补免,同时将免疫水平抽查结果纳入考核。

(五)切实加强检疫监管。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坚决查处“隔山开证”、买卖动物检疫证明、开“人情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检疫失职渎职情况要严肃问责。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加强跨省调运畜禽及产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畜禽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六)做好人员防护。加强对养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家畜布病的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提高基层一线动物防疫人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各地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严防免疫过程中感染人畜共患病。要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津补贴。

(七)大力强化应急管理。村(社区)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力度,加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宣传培训力度,准确把握非洲猪瘟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精准管控机制。要加大并完善应急储备,强化应急值守,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出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三、时间安排

春防集中行动自即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415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春防行动方案,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调配、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415日至4月20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检查等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自查整改阶段。各村(社区)应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向镇农业办提交申请检查验收报告,并于4月25日前采集畜、禽血样各10份送市防重办集中监测。

第四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督促检查阶段。今年继续由镇农办统一组织对全春防进行督查,镇农办将按照农业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养殖场(户)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保障力度。村(社区)要落实好免疫注射、消毒灭源等工作经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村级协防员队伍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兽医工作“有人干事、有能力做事”。

(三)要严格督促检查。村(社区)要抽调责任心强的村干部入户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对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注重实效,防止督查工作流于形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四)要强化信息报送。春防集中行动期间,各村(社区)要对春防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做到每周一调度。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控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免疫进展情况和疫苗使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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