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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温泉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办字〔2024]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职责、机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设置
规范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由挂牌调整为单设,不再保留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联络、人民武装和统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庐山市委决策部署,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镇党建工作,负责拟定党建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年度党建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承担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负责属地管理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培育、选树党建工作品牌;做好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承担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及指导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及建设的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承担村(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发改、审计、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负责拟定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城镇管理、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负责综治信息化平台日常运行以及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基层治理数据收集分析,指导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
(一)庐山市温泉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再加挂综治中心牌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庐山市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庐山市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其他职责、编制事项不变。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渊明北大道与渊明西大道交叉口东150米(温泉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2-26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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