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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温管会是主管温泉旅游度假区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机构,温管会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庐山温泉旅游度假区(以下称度假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起草拟订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度假区内投资项目的申报或审批。
(四)负责审批度假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区容、区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负责度假区所有引资项目的对外洽谈、项目监管、市场营销、后续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度假区内的国有资源及国有经营资产。
(七)负责度假区内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优化,监督、协调、服务外部涉及度假区的各项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服务好温泉水公司和温泉自来水公司。
(九)市委、市政府委托管理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人数小计1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3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3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7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一致。增加变化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63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78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8万元,资本性支出211.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一致;资本性支出212.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3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78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8万元,资本性支出211.1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92.6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2.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2.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1.58万元,资本性支出211.1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0.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2.89万元,增长130.72%。增长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调增。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6.2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6.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污水处理支出
1)项目概述: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按照既定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等环节。
2)立项依据:报告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定期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严格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妥善处理与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对运营数据进行记录与分析,为优化运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81.58万元
2、旅游发展_度假区盘活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开源挖潜,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强对重点盘活资源挖掘,加大对历史问题的清理力度。
2)立项依据:报告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按照“能用尽用、可售可租、能融则融”的原则,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以资本为纽带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转换和增值,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
3、旅游发展_陶渊明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为深入挖掘陶渊明文化IP价值,响应国家文旅融合发展战略及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升级相关政策,弥补庐山市陶渊明文化旅游片区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功能不足的短板,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旅游需求,推动区域旅游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特立项实施本项目。
2)立项依据:报告批复
3)实施主体: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资金将按建设内容分项投入,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绿道、景区改造、通道、集散中心、停车场、公厕、桥梁)占比约90%,智慧旅游建设及文旅相关配套工作(宣传推广、品牌创建等)占比约10%,具体以实际核算为准。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11.11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庐山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万元,比上年减1.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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