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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湖山管理处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沙处发〔2025〕14号
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
关于印发《沙湖山管理处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站、沙湖山九年制学校:
当前,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为加强我处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管理处决定在辖区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请你们贯彻落实。
沙湖山管理处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每年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长效机制,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宣传发动,细化方案。要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两站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班会课、座谈会、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加大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及家长暑期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学生溺水问题的警惕性。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8日):落实措施,完善制度。两站对要对辖区内的池塘、河流和闲置水坑等进行摸底,根据摸排的底数,由管理处教育线口统一制作永久性警示标志,并按要求将警示标志树立到位。两站、沙湖山九年制学校要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加大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杜绝我处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处、站、校要加强互动,做到信息互享,加快有关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检查考核,巩固成果。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治理成果。由沙湖山管理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两站、沙湖山九年制学校开展此次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奖惩和问责机制,通报治理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领导机构
组 长:于 葵 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 组 长:熊朝南 沙湖山管理处副主任
成 员:汪少波 沙湖山九年制学校校长
陈玉林 沙湖山管理处西江站书记
张冬林 沙湖山管理处沧海站书记
郭 清 沙湖山卫生院院长
罗 蒙 沙湖山管理处教育专干
左冬生 沙湖山管理处巡湖队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站、学校要高度重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学生溺水的工作体系,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减少学生溺亡事故。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成立防学生溺水机构,学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好落实。
(二)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
学校要通过微信群、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对私自下水危险性的认识。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群、校讯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的宣传,切实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两站要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喇叭、走村入户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醒工作。
(三)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管控溺水事故发生的重点防范区域。
两站、学校要对附近危险水域进行排查,特别是要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池塘、江河等容易成为学生游泳玩水的场所,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四个一”。节假日期间,两站、学校要组织人员对一些事故易发地点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止学生溺水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完善处理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预案。要将学生防溺水教育、危险水域排查和节假日期间巡查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五)落实问责,建立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管理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急预案
(一) 公布管理处、学校、两站等单位的值班电话,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可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展开救援。
(二)派出事故救援队,同时联合管理处、两站、学校、卫生院和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援。
(三)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1)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管理处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市政府,学校应立即向市教育局、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在5分钟内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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