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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湖山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沙处发〔2024〕82号
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
关于印发《沙湖山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站: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31号)文件要求,现将《沙湖山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沙湖山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2 编制原则
3 编制程序
3.1 成立编制工作组
3.2 前期工作
3.3 编写应急预案
3.4 征求意见
3.5 审议发布
4 综合(总体)应急预案
4.1 总则
4.2 应急组织体系
4.3 报告与预警
4.4 应急处置
4.5 后期处置
4.6 应急保障
4.7 应急预案管理
5 专项应急预案
沙湖山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沙湖山管理处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管理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沙湖山管理处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日常监测、预警预报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3)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科学处置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遵循科学规律,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编制程序
3.1 成立编制工作组
由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组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确保预案编制的全面性与专业性。
3.2 前期工作
组织应急管理、水利等线口全面排查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风险隐患,收集过往突发事件处置资料、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信息,为预案编制提供依据
3.3 编写应急预案
结合管理处实际,按照应急预案的规范格式和内容要求,由编制工作组分工协作,撰写应急预案文本。预案内容涵盖应急组织体系、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流程、保障措施等各个方面,确保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3.4 征求意见
将初稿印发至各线口及两站,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预案中涉及的职责分工、处置流程、资源调配等关键内容进行深入研讨,确保预案符合管理处工作实际。
3.5 审议发布
审议:将征求意见修改后的预案提交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进行审议,重点审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对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发布:经审议通过后,以沙湖山管理处正式文件形式向全处发布实施本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2 应急组织体系
设立沙湖山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全处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由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各相关线口业务人员为成员。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应急决策,下达应急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4.3 报告与预警
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报告程序、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任何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管理站或沙湖山管理处报告,管理站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上报沙湖山管理处,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核实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边处置边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预警机制: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4.4 应急处置
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站及应急队伍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迅速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管理站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在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预定的处置方案,迅速工作,全力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4.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管理处牵头,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调查评估: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调查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4.6 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生活保障物资、医疗救护物资等,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更新和补充,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完好。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采购所需物资,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力保障:管理处设立应急管理专项预算,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加强对应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和社会捐赠,拓宽应急资金筹集渠道。
4.7 应急预案管理
预案修订: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机构职能的变化、应急处置实践经验,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及时组织修订。修订后的预案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发布和备案。
预案培训: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专题培训,使处、站干部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应急处置流程,增强应急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应急避险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磨合应急组织体系,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5. 专项应急预案
5.1 沙湖山管理处防汛抢险群众安全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沙湖山圩堤始建于1962年,全长12.08公里,围垦面积1万余亩,户籍居民4600余人,现圩内常住居民不足百人,在西江站一组。圩堤设东西两闸,承担全圩内水排涝任务。投资1亿余元的沙湖山圩堤加固项目2019年开工,对沙湖山圩进行了全面加高加固,在2020年抵御超历史洪水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
在市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成立沙湖山管理处防汛抢险群众安全撤离工作指挥部,由处党委书记张斌任总指挥,主任于葵任副总指挥、人武部长邵兴、副主任宋熙焘任片区指挥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总指挥部设在沧海防汛指挥部,下设前方抢险指挥所和后方群众安全撤离指挥所。
职责:受领防汛抢险群众安全撤离任务,下达号令和命令。依据各段险情,进行防汛抢险群众安全撤离人力分配;依据险情适时派出前方指挥所,掌握和上报抢险救灾情况,并与市、处两级指挥部联系,通报情况,组织协调保障。
1、前方指挥所
指挥长由人武部部长邵兴担任,参与人员为两站党支部书记、处站干部,负责沙湖山群众撤离与安置工作。
西江片:参与人员为片区党支部书记、处村干部。负责西江站一组人员撤离。
职责:现场负责指挥群众和学生安全撤离,负责群众、学生的搜救、安置、处置救灾抢险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2、后方指挥所
总指挥由处主任于葵担任,副指挥由副主任宋熙焘担任,成员为詹海梅、罗蒙、程亮。
职责:与前方指挥所保持联系,落实救灾物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伤病人员的救治,妥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三、应急预案
根据防汛抢险群众安全撤离预案成立撤退转移指挥所,负责人员疏导等工作。
1.当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时,由处防汛指挥部依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意见,水位达到21.30米(星子站水位)或出现紧急情况,预先下达防汛警告,由前方指挥所分片通知,提醒群众做好防汛准备,青壮劳力协助处、站干部,负责巡查抢险工作。当水位达到21.68米(湖口水位),下达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处指挥部立即通知到指挥长,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2.动态掌握常驻人员情况。从预案确定时起时刻掌握常住人员的信息,做到预案启动时第一时间明确群众的数量、日常所需物资数量、是否有用药需求。确保物资运输线路畅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医疗资源。
3.楼栋包挂干部负责上户登记工作,并提醒群众在汛期减少非必要外出。
4.预征船只航运。从预案启动时起时刻掌握沙湖山的最大运力以及船只的联系方式,并且打好招呼确保在号令发出后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5.信号方式。各站发布安全提醒方式:预警广播循环播报,同时电话(手机)通知岛上及圩内群众。
四、具体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汛期降雨量相对偏多、偏大,洪涝、灾害可能性较大,从思想上准备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
(二)明确任务,强化落实力度。各站担负防汛抢险群众安全安置任务人员一定要明确职责、压实任务,确保一声令下能拉得出,到位快,保障好。
(三)强化责任,扎实推进防汛工作。处、站两级干部要切实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责任明,反应快,力度硬。
5.2 沙湖山管理处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每年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长效机制,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5月5日):宣传发动,细化方案。要求沙湖山九年制学校、两站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班会课、座谈会、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加大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及家长暑期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学生溺水问题的警惕性。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6日—10月8日):落实措施,完善制度。两站对要对辖区内的池塘、河流和闲置水坑等进行摸底,根据摸排的底数,由管理处教育线口统一制作永久性警示标志,并按要求将警示标志树立到位。两站、沙湖山九年制学校要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加大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杜绝我处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处、站、校要加强互动,做到信息互享,加快有关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预防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检查考核,巩固成果。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治理成果。由沙湖山管理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两站、沙湖山九年制学校开展此次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奖惩和问责机制,通报治理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领导机构
组 长:于 葵 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 组 长:宋熙焘 沙湖山管理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郭清山 沙湖山九年制学校校长
陈玉林 沙湖山管理处西江站书记
张冬林 沙湖山管理处沧海站书记
郭 清 沙湖山卫生院院长
罗 蒙 沙湖山管理处教育专干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学生溺水的工作体系,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减少学生溺亡事故。为切实加强对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成立防学生溺水机构,学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好落实。
(二)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
学校要通过微信群、校讯通、《致家长一封信》、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对私自下水危险性的认识。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微信群、校讯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溺水的宣传,切实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两站要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喇叭、走村入户等方式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提醒工作。
(三)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管控溺水事故发生的重点防范区域。
两站、学校要对附近危险水域进行排查,特别是要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池塘、江河等容易成为学生游泳玩水的场所,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或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护栏等防护设施。节假日期间,两站、学校要组织人员对一些事故易发地点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四)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止学生溺水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完善处理学生溺水事故的应急预案。要将学生防溺水教育、危险水域排查和节假日期间巡查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五)落实问责,建立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管理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急预案
1.公布管理处、学校、两站等单位的值班电话,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可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展开救援。
2.派出事故救援队,同时联合管理处、两站、学校和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援。
3.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1)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管理处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市政府,学校应立即向市教育局、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在5分钟内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5.3 庐山市沙湖山圩防汛度汛预案
1.综合说明
沙湖山圩堤位于庐山市南部,处修河支流杨柳津河中游左侧岸,北临南湖(永修县红星圩),东靠修河,西、南部与永修县王家圩、沙港圩接壤。圩区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属鄱阳湖第四纪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圩内保护面积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500亩,水产养殖面积3000余亩,圩内建电力排涝站一座4台机组430KW,自98年以后,国家对防治水患提出治水“32”字方针。针对江西省鄱阳湖湖区圩堤的具体情况,对湖区各圩堤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巩固措施以及移民建镇等做了大量的工作。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沙湖山圩为Ⅳ等工程,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水文、气象
2.1流域概况
沙湖山圩堤地处修河支流杨柳津河中游左侧岸,受潦河、修河来水影响。据1983年7年实测曲型洪水,修河来水3600m3/s,潦河来水2900m3/s,总来水量6500m3/s。汛期水位跟吴城站较接近。同时,杨柳津河长期受洪水冲刷,崩岸严重,直接影响到了沙湖山圩堤坝脚的安全。
2.2气象
本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根据沙湖山气象观测哨和吴城站资料记载,多年平均气温17.3℃,极端最高气温40.2℃(1967年8月28日),极端最低气温-10.7℃(1969年2月1日),风向春夏多南风,秋冬偏北风,无霜期259天,多年平均日照率44%,多年太阳辐射量109.6千卡/平方厘米,多年平均降水量1437毫米,降水年内分配主要集中于4-6月份。
2.3水文
沙湖山圩堤处于鄱阳湖区,受修河、潦河来水及鄱阳湖水位的直接影响。洪水持续时间长,2020历年最高水位22.63米(吴淞高程,下同)(1998年8月4日),历年最低水位7.15(1963年2月8日)。自1904年—2005年实测水位资料分析,达到警戒水位19M以上就有50年,二年一遇,超过警戒水位1.5M,十年一遇。超警戒水位2.5M,二十年一遇,超警戒水位3.52M一百年一遇。
3.工程地质
3.1地质构造
鄱阳湖区位于扬子淮地台南缘,沙湖山圩堤所在构造单元为下杨子与江南台降的交接地带,次收构造为庐山隆起与鄱阳湖凹陷之间,赣江大断裂的北端西侧。
3.2地质条件
沙湖山是修河尾闾和鄱阳湖淤积而成的洲滩,修河支流杨柳津河贯穿其中,整个洲滩范围包括九滩、罗家湖洲、沙洲、长湖。洲滩地势平坦,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有机质含量高。湖洲头高17—18米,最低湖心14.5米,表层土质均为粘土,距表层2.0米左右,有细砂透水夹层。
4.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沙湖山圩堤位于庐山市南部,地处修河支流杨柳津河中游左侧岸,永修县红星圩、王家圩、沙港圩接壤,四面环水,隔湖与吴城相望。
圩堤始建于1962年,全长12085米,2022年通过实施“双安”工程,大部分群众房屋拆除并复耕,圩内现有人口不足百人,自建圩以来,圩内群众安居乐业,农牧渔业兴旺,经济效益显著。
1997年粮食总产2440吨,皮棉总产410吨,生猪出栏3000头,工农业总产值1200万元。
沙湖山圩堤经逐年加固,特别是2019年以来实施1亿余元的除险加固工程,现状堤顶高程达23.5米,路宽5.5米左右,外坡1:3,内坡1:2.5,部分压浸台高程22.0米,宽13.0米,外坡部分地方护坡。现有涵闸二座,过水断面为2孔3×3M和2×1m,排涝装机为2台160km的机组和2台55km机组,总装容量430km,排水流量为3.2m3/s。
5.机构及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工程度汛方案,沙湖山管理处落实好防汛各项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各负其责。组建好巡逻查险等各类队伍,加强值班巡逻,掌握险工险段位置、类别、等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作出处理。
5.1明确防汛抗旱四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张 斌 党委书记
于 葵 党委副书记、主任
管理责任人:朱贞水 水务站负责人
技术责任人:左 勇 水利员
巡查责任人:张冬林 沧海站书记、主任
张仁四 沧海站副主任
陈玉林 西江站书记、主任
张茹婷 西江站副主任
熊乙凡 一般干部
5.2明确险情报告及除险责任
各巡堤责任人员,要第一时间发现险情,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和电话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原则上15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和应急分队现场除险。
5.3明确应急除险责任及队伍
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 斌、邵 兴 电话:18879209945
成员:蔡 珩、阮 煌
职责:信息报道、对接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工作,传达上级领导指示及文件精神要求、通报水位等工作。
沙湖山管理处应急抢险分队:
总队长:于 葵 电话:15270251026
副队长:邵 兴
成员:张冬林、朱孝仁、张仁四、程晓峰、万端阳、郭金龙、程招前、于国清、朱贞水、吴子豪、熊乙凡、彭明焱、姜峰、郭京、李林林
后勤保障组:
组长:宋熙焘 电话:13803559321
成员:吴子豪、詹海梅、杨梅英、程亮、江慧、黄晨星、肖小妹(负责西江站后勤工作)、李淑萍、左梦玲(负责沧海站后勤工作)
职责:沙湖山圩防汛指挥部人员后勤保障及管理处防汛生活物资采购等工作。
技术指导组:
组长:左 勇 电话:18779228232
成员:张冬林、陈玉林、朱孝仁
职责:组织人员对防汛形势、险情进行分析研判,并指导抢险救援组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保障组:
组长:郭 清 电话:18779205604
成员:宋 委、郭灯华
职责:医疗救护工作,卫生防疫等工作。圩堤内涝除险组:
组长:朱贞水 电话:13970205128
成员:张圩生、程先华、冯光明
职责:中心沟排涝、水务站机房管护、水位监测、排灌站周边杂草清除等工作。
物资调配组:
组长:邵 兴 电话:13426628095
成员:朱贞水、张冬林、陈玉林、左 勇
职责:物资储备和调配及机械设备调用等工作。社会稳定组:
组长:邵 兴 电话:13426628095
成员:阮煌、张冬林、陈玉林
职责:负责社会治安、交通指挥、人员安全等工作。
6.物资储备
6.1水位达警戒线前,管理处筹备土方2000方,砂石1000方,浪桩300个,化纤袋8000个,统一存放保管。
6.2水位达警戒线后,根据险工险段情况向市防指申请调拨防汛物资,物资按需存放至各险工险段。
7.防汛措施
7.1水位达19.00米(星子站水位)
成立防汛指挥部,组建抗洪突击队、巡逻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明确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值班安排,该阶段以巡查为主,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7.2水位19.50—20.5米区间
(1)严禁一切牲畜上圩,各类船只必须停泊在圩堤50米以外,未经允许不能靠近。
(2)各小组按责任段清除堤顶及内坡杂草,开好堤脚导流沟,搭建值班帐篷。
(3)所有防洪人员按方案要求到岗,日夜值班巡逻,每天巡查次数4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抢险队伍驻堤待命。
(4)各小组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示警。
(5)圩堤迎风险段必要时排下浪桩,扎好竹板,防风抵浪。
(6)必要时请求民兵预备役予以支援。
7.3水位20.5米以上
(1)防汛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圩堤,巡逻次数每天不少于6次,险工队伍全部上堤抗洪抢险,对可能发生的险段、险情,要重兵把守,对发生险情要不惜代价,及时排除。当参与防汛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时请求武警部队支援。
(2)当遇超标准洪水不可抗遇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将圩内人员、财产分三路转移到安全地带。做好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要临阵不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闸放水保堤,尽量减少洪灾损失。具体撤离方式、路线等根据《沙湖山管理处防汛抢险群众安全撤离预案》执行。
5.4 沙湖山管理处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洲防灭火专项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0日。
二、预防措施
(一)火源管理
1.停止特殊用火申请,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祭祀品进入森林草洲防火区,禁止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派出森林防灭火督导组入户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灭火规定,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3.各站巡山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处站干部深入重点地段开展巡查;圩堤和下湖入口增派人员巡逻,杜绝火灾隐患。
4.各站要对本辖区内的“痴、呆、傻、老、幼”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进行统计,加强对“六类”人员监管力度,明确监护人,签订监护合同。
(二)应急准备
1.各站要加强火灾预防和火源管理。及时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站森林防灭火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离开辖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4.各站应急救援队伍、处半专业队全面进入临战状态,24小时待命。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站必须坚持每天16:30前向处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处值班室,严禁迟报瞒报;1小时内启动扑火预案,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填写火情调度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各站应急救援队伍和处半专业队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站应急救援队伍和处半专业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处指挥部申请支援。严禁组织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和其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
2.靠前统一指挥。如发生火情,处领导及各站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5.5 沙湖山管理处2024年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7日。
二、组织领导
指 挥 长:于 葵 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指挥长:邵 兴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蔡 珩 应急专干
熊乙凡 人武专干
阮 煌 综治专干
三、预防措施
(一)火源管理
1.停止特殊用火申请,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祭祀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禁止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派出森林防灭火督导组和宣传车入村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灭火规定,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3.各站巡山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处村干部划分防灭火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巡查;圩内、下湖路口增派人员把守,杜绝火灾隐患,做到人不离开不撤离。处村干部一道下到责任区进行蹲点、守卡,加强防火督促检查。
4.各站要对本辖区内的“痴、呆、傻、老、幼”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进行统计,加强对“六类”人员监管力度,明确监护人。
(二)应急准备
1.各站要加强火灾预防和火源管理。及时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站森林防灭火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离开辖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4.各站应急救援队伍、处半专业队全面进入临战状态,24小时待命。
四、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站必须坚持每天16:30前向处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处值班室,严禁迟报瞒报;1小时内启动扑火预案,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填写火情调度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各站应急救援队伍和处半专业队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站应急救援队伍和处半专业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及时向处指挥部申请支援。严禁组织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和其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
2.靠前统一指挥。如发生火情,处领导及各站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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