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65926 责任部门:  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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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沙湖山2021年“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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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处〔2021〕25号

关于开展沙湖山2021星级文明户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九江市、庐山市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开花结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开展2021沙湖山星级文明户”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时间

    4月28-6月10日评选沙湖山管理处级“星级文明户”。

  2. 评选数量

    全处共评选“星级文明户”30%户。

    、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评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爱国爱乡星遵纪守法星诚实守信星文化教育星移风易俗星孝老爱亲星、环境卫生星、勤劳致富星、志愿服务星、生态环保星),其中有一项达到相应的创建评选标准即可评为单项文明户,达到评选标准的文明户可评为“星级文明户”具体标准如下:

1.爱国爱乡星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社区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

  (1)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2)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3)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

  (1)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2)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3)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

  (1)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

  (2)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

  5.移风易俗星

  (1)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2)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

  (1)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

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

(1)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作出贡献。

  (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3)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

(1)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

(2)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或在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带动农民(居民)闯市场、增收入等方面发挥中坚力量。

9.志愿服务星

(1)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筑公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村居建设、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用

工、用钱、用物任务。

(2)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3)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

(1)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

  (2)积极参与改水、改厕等工作。

  (3)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申报对象必须达到“五文明户”以上标准才可申报管理处“五星级文明户”。申报前1年内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不予申报推荐:

1.有越级上访或者非法集访行为的家庭户;

2.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家庭户;

3.有违法行为,被处分、正在调查阶段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家庭户;

4.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家庭户

5.有参与黄赌毒、邪教行为的家庭户;

6.家庭成员中党员严重违纪违法的家庭户;

7.有打骂、嫌弃、不赡养老人的家庭户;

8.其他未列入的情况。

、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村(村民)自愿申报、择优推荐方式,于520日前推荐申报表、推荐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管理处文明办。推荐“五星级文明户30%户。

2.组织审核。管理处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候选名单。

3.集中公示村委会宣传栏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评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管理处2021年“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由管理处文明办进行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项评选活动作为开展文明村创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重要载体,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村本级“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确保受评文明户占比不少于30%,各村于5月20日前将本地“星级文明户”评选结果报管理处文明办

2.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横幅、宣传单、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文明户创建内容标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支持率和参与率。要大力宣传评选出的典型事迹,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良好局面。

3.确保工作实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认真对照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好中选优,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质量高、示范作用强。

  

                        沙湖山管理处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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