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沙湖山2021年“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沙处发〔2021〕25号
关于开展沙湖山2021年“星级文明户”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九江市、庐山市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开花结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2021年沙湖山“星级文明户”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时间
4月28-6月10日评选沙湖山管理处级“星级文明户”。
评选数量
全处共评选“星级文明户”30%户。
三、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评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星”(爱国爱乡星、遵纪守法星、诚实守信星、文化教育星、移风易俗星、孝老爱亲星、环境卫生星、勤劳致富星、志愿服务星、生态环保星),其中有一项达到相应的创建评选标准即可评为单项文明户,达到五项评选标准的文明户方可评为“星级文明户”。具体标准如下:
1.爱国爱乡星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社区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
(1)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2)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3)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
(1)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2)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3)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
(1)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
(2)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
5.移风易俗星
(1)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2)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
(1)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
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
(1)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村、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作出贡献。
(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3)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
(1)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
(2)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或在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带动农民(居民)闯市场、增收入等方面发挥中坚力量。
9.志愿服务星
(1)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筑公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村居建设、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用
工、用钱、用物任务。
(2)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3)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
(1)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
(2)积极参与改水、改厕等工作。
(3)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申报对象必须达到村“五星级文明户”以上标准才可申报管理处“五星级文明户”。申报前1年内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不予申报推荐:
1.有越级上访或者非法集访行为的家庭户;
2.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家庭户;
3.有违法行为,被处分、正在调查阶段,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家庭户;
4.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家庭户;
5.有参与黄赌毒、邪教行为的家庭户;
6.家庭成员中党员严重违纪违法的家庭户;
7.有打骂、嫌弃、不赡养老人的家庭户;
8.其他未列入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村(村民)自愿申报、村择优推荐的方式,于5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推荐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管理处文明办。各村推荐“五星级文明户”30%户。
2.组织审核。管理处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村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候选名单。
3.集中公示。在村委会宣传栏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评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管理处2021年“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由管理处文明办进行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此项评选活动作为开展文明村创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重要载体,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村本级“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确保受评文明户占比不少于30%,各村于5月20日前将本地“星级文明户”评选结果报管理处文明办。
2.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横幅、宣传单、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文明户创建内容标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支持率和参与率。要大力宣传评选出的典型事迹,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良好局面。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认真对照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好中选优,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质量高、示范作用强。
沙湖山管理处
2021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