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26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南康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31 17:50
字号: 〖大 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由南康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康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shan.gov.cn/bmxzxxgk/xiangzheng/nkz/xxgk_19617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康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星光大道320号,电话:0792-2669970,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康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上级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决策、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等栏目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政府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政府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庐山市政府网站完成全新改版升级,改版后首页更加简洁大方,栏目板块更加清晰明了。强化栏目建设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信息更新,不断提高栏目管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南康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了庐山市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特别是涉及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同时,每周进行自查,及时上传整改相关信息。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市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