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农业农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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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补贴”政策宣传单

发布日期: 2025-10-11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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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补贴”政策宣传单

--南康镇脱贫人口三类补贴使用监管问题整治突击攻坚行动工作宣传

脱贫人口三类补贴”即特指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雨露计划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三类补贴。

一、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是就业帮扶对象在就业帮扶方面享有的政策补助。 即从2021年开始,省外务工的交通补贴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安排,在外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经村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可按照省外500元、省内县外300元标准,每年度一次性发放。省外交通补贴标准,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省内县外补助按原标准原渠道仍由就业补助资金安排实施。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或其他国有资金予以补贴且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群体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类等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公益性岗位分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一是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村(社区)网格管理、基层纠纷调解、治安巡防、农家书屋管理、道路养护、护渔护鸟护航、公共设施管护、水利设施管护、森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非营利性家政服务、公共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养老托幼助残服务、绿化保洁、乡村快递收发、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社工服务、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开发设置的岗位类型。

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其他资金补贴标准按照安排资金的部门规定。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具体有要求,重点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具体由各地结合安置对象申请、健康、年龄、家庭等情况。在安置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安置对象时,安置对象必须有适应岗位要求和履职尽责的能力。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取消残疾、年龄等不必要限制,以能否胜任、能否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要求:一是公益性岗位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等工作。二是用人单位应当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乡村公益性岗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对发现的不履职取酬、轮流坐庄、冒名顶岗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直至撤销岗位。

全日制用工的公益性岗位,对同一人在同一时段内只能安排一岗。同一类型补贴资金的岗位,对同一人在同一时段内只能安排一岗。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可在不影响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兼职从事灵活就业,但要确保安置对象能够履职,协议当中没有时间冲突,同时要通过考勤、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置对象履职取酬。同一岗位一般只能享受一类资金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等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二是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其灵活就业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三是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含他人代岗和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四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五是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

三、雨露计划补贴

“雨露计划”培训对象是农村脱贫户和需要实施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的学生。

“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有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

“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年限是的确定:就读中、高职业院校的在校脱贫户和需要纳入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补助年限为3年(指学年,1学年含秋季和春季2个学期,下同)。对五年制高职学生,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助3年或5年;中职毕业后(获得毕业证书),继续接受高职教育的学生,在享受中职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享受高职的相关补助政策。

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的培训补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严格在国家比对信息发布后2个月内完成学生信息核实和补助发放工作。

“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无需学生申报,由乡镇按照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比对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进村入户核实后,由所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或由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将相关核实情况录入“雨露计划”子系统中,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直接由财政部门通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

“雨露计划”培训补助需要的档案资料包括:(1)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江西省雨露计划学生就读信息核实情况表》;(2)入户核实的继续学习学籍证明复印件;(3)雨露计划政策补助公示信息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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