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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
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康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康镇是城关镇,主要职责是:加强经济发展动力,为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开展扶贫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组织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科学技术、市场信息、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发展公益事业,做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加强镇村财政收支管理,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推进镇村平安创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职能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6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小计9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1人,行政在职人数2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数23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人、集编及临时聘用人员25人。退休人数小计15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南康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康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康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8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增减原因:2023年总部经济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康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28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5万元; 增减原因:支出科目的调整、支出结构调整、预算安排较上年下降。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万元,资本性支出112.99万元。项目支出186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7.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万元,对企业补助1117.04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0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0.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66.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1万元;资本性支出16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3.0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5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111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3.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康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8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5万元。
增减原因: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二是财政对总部经济项目拨款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万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0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0.8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万元,资本性支出112.99万元。项目支出186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7.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万元,对企业补助1117.04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19.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9.17万元,增长20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聘用人员工资调整为劳务费科目发放。
其中:办公费26.5万元、印刷费17.5万元、咨询费4.2万元,水费0.51万元、电费8.04万元、邮电费7.55万元、差旅费5.85万元、维修(护)费7.97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0.2万元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260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5万元、其他交通费24.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南康镇项目情况说明
1. 南康镇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南康镇总部经济
2)立项依据:南康镇党政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通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政策扶持,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总部经济重点纳税户扎根南康镇,促进南康镇经济发展。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2. 南康镇2023年上年结转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南康镇上年结转项目
2)立项依据:按照上级要求
3)实施主体:庐山市南康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提高村干部报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奖励、2021—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控、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项目.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17.04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康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0.32万元,比上年减少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我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5.15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护与保养。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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