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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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塘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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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公开政府信息250余条,工作动态91条、通知公告2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文件8条、乡镇简介1条、领导简介1条、机构设置1条、社区简介1条、联系方式1条、政府工作报告3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10条、土地利用13条、农业农村13条、脱贫攻坚7条、社会救助36条、人口计生7条、政策解读10条、回应关切16条、政府信息年报1条、政务公开监督保障1条、依申请公开2条、政民互动3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党政联席会、周例会等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和协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内容范围和完成时限等,形成了主要领导抓部署,分管领导抓落实,经办人员抓实施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提高镇领导班子、镇村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调动各办公室、各线口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确保政务公开有人抓、有落实。

(三)保障监督情况

1.持续改进机制,不断完善制度。我镇进一步加强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镇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有效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正常运转。

2.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

(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对政府网站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下取得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方法

1、政务公开内容方面。坚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加大与各办公室、线口的沟通交流,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政务公开水平方面。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务公开各种渠道,坚持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正公开、有利监督的原则,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片等,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方便群众理解,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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