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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海会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若干举措》(九编办发〔2019]5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庐山市乡镇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字〔2019〕74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中共庐山市海会镇委员会庐山市海会镇人民政府职责机构的通知〉》(庐办字〔2024〕42号)文件精神,结合海会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统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纪律监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构建意识形态大格局。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财政、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移民、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创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 一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运行服务保 障工作。具体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和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有关事务工作;牵头承担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审核管理;承担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和统计等工作;承办人大主席团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承担镇党建工作以及党建带群建工作。具体承担干部、人才、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具体事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承担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两企三新”党建有关工作,指导做好村(居)委员会工作;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镇经济发展各项事务。具体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镇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承担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及指导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及建设的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对接发改、审计、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镇民生保障服务工作。具体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农民建房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承担村镇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工作;承担法治建设、宣传相关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
三、事业单位设置
( 一)庐山市海会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再加挂综治中心牌子,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承接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具体负责受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帮办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协同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 二 )庐山市海会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庐山市海会镇综合行政执队,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承接落实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负责辖区内城镇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领导分工
叶 鹏同志(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胡双鹏同志(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李平安同志(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主管大党建、人事、工资、工会、关工委、全面深化改革、机构编制、目标考评、乡村振兴(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法、综治、信访、集镇管理、群团、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景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分管开放型经济工作。
张 江同志(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农民建房、两违管控、交通、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孙 净同志(四级调研员):分管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教体、科技、科协、卫生与健康等工作。
陈乐松同志(一级主任科员):分管老协、老龄委、关工委、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作。
王德辉同志(二级主任科员、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分管自然资源、综治、信访、司法、人社、医保等工作。
冯庆文同志(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文化旅游、民宿、景区网格化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
杨 彬同志(政协联络组组长、二级主任科员、民生服务办公室主任):联系政协工作。分管人防、住建、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民政残联等工作。
卢 金同志(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分管财政税务、镇属企业管理、工业和服务业等经济工作、统计、村级财务、金融、争资争项、营商环境、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
袁圆圆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镇纪检监察工作。
李 骞同志(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协管综治、信访、司法等工作。
吴业明同志(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组织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主持镇人武部工作。分管党政办(“五型”政府建设、机关效能、档案、便民服务中心)、大党建、工会、退役军人等工作。
粟剑锋同志(人大专职副主席):分管大应急(应急管理、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生态文明建设、气象等工作。
廖训江同志(副镇长):分管大农业(含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工作。
李定亮同志(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驻点招商。
王秋鸿同志(四级主任科员、纪委副书记):协管纪委工作。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南街与025乡道交叉口西南100米(海会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87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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