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025 责任部门:  庐山市牯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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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居民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5-01-2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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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民:

 1月16日,我市已经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加之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大幅增加,祭祀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频繁发生。根据气象预报,春节期间晴多雨少,森林火险等级叠加上升。根据庐山市相关规定,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及烟花爆竹禁燃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出以下提醒:
 1、牯岭镇辖区内居民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
 2、牯岭镇辖区内居民禁止利用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烧纸钱;
 3、牯岭镇辖区内居民禁止利用婚庆、宴席、殡仪燃放烟花爆竹;
 4、牯岭镇辖区内居民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地带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燃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5、倡导文明祭祀,采用鲜花、植树等环保方式寄托哀思。
 6、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继续燃放的,阻碍行政机关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每次五百元奖励。有多人同时举报同一起燃放行为的 ,以时间最早举报人为准。(举报电话:110)。

                    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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