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2-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942 责任部门:  庐山市牯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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牯岭镇关于一起违规焚烧行为的案例警示

发布日期: 2025-12-0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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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镇发生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事件。该行为不仅污染空气环境,更带来严重的森林火灾隐患。为切实提升全体居民的环保与防火意识,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希望能为全体居民敲响警钟。

   2025年11月28日9时,天然林保护中心牯岭保护站发现芦林社区芦林饭店餐厅后面冒烟情况,立刻赶到现场,立即制止并组织扑灭,同时联系芦林社区党组织书记袁慧赶到现场,确定是芦林社区居民丁某某,丁某某对野外焚烧树叶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定,作出“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庐山风景名胜区处于全年防火期。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行为,不仅会产生烟尘污染大气,更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风险,直接危及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绿色是庐山的生命底色,安全是幸福生活的根本保障。保持空气清新、维护家园安全,离不开每一位居民的理解、支持和自觉行动。在此呼吁大家:请切实增强环保意识与防火责任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一切露天焚烧杂草、树叶等违规用火行为。让我们携手共护绿水青山,齐心筑牢安全屏障,共同守护好我们珍爱的庐山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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