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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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19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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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纪律监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构建意识形态大格局。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指导辖区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镇级“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财政、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移民、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领域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施“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协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

(七)监督专业管理。协助开展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

(九)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7个,包括党政办、财经办、农业农村办、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办、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归口管理单位3个,包括景区旅游服务保障中心、供销公司、市场建设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77,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4,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01,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1,行政在职人数24,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2,归口管理全额补助事业在职16人、自收自支事业在职人数9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0(由社保部门发放退休费人数59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36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2.9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5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4.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1万元;上年结转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7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单位职能拓展、人员增加及归口管理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经营收入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36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2.96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单位职能拓展、人员增加及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经营收入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4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1.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46.3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1万元;农林水支出7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3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85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4.93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部门职能进一步拓展,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1万元;农林水支出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19.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23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3.6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6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6.44万元,增长88.6%。增长变化原因为单位职能拓展、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7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及培训费0.5万元、福利费 0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6万元、公务接待费12.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4,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采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

(九)1、扶持企业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扶持中小企业,促进镇域经济发展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要求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对中小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700万元

2、供销公司待岗人员生活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对供销公司待岗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要求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按月对供销公司待岗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41.41万元

3、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向镇本级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补贴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要求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向镇本级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补贴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1.32万元

4、供销公司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向供销公司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补贴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要求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向供销公司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补贴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32万元

5、镇本级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以非税收入弥补经费不足

   2)立项依据  财政部门安排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以非税收入弥补聘用人员经费不足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78万元

6、供销公司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以非税收入弥补经费不足

   2)立项依据  财政部门安排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非税收入安排自收自支单位经费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1万元

7、市场建设中心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以非税收入弥补经费不足

   2)立项依据  财政部门安排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非税收入安排自收自支单位经费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20万元

8、基层组织运转保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上级安排保障镇机关正常运行的经费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安排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9、森林防火三中队保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保障森林防火三中队正常人员、公用支出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安排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保障森林防火三中队正常人员、公用支出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57万元

10、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提供小额贷款,促进公共就业创业

   2)立项依据  市委市政府安排

   3)实施主体  牯岭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促进公共就业创业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1.7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牯岭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5.6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活动

公务接待12.28万元,比上年减3.0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33.36万元,比上年增2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拓展、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暂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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