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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鹿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
白府发〔2026〕6号
关于印发《白鹿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白鹿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白鹿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编制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6年年初,经上级部门和镇实地核查,白鹿镇地质灾害及隐患点27处,潜在受威胁人数100余人。
二、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范建议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乡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在4月-9月。4月-10月为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近几年降水量偏少,但今年降水量较多。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等地质灾害;4月-6月为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由此而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发生趋势分析
全球气候变暖的大环境下,极端天气事件频繁。近几年庐山市降水呈现出阴雨天气频繁,突发性、短历时、大强度降雨时有发生。持续阴雨天气,至土层含水饱和,再遇强降雨、突发性暴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更应警惕集中降水诱发的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建议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以下重点区域加强防范:
1.观音桥等景区,太乙公路两侧滑坡点曾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白鹿镇秀峰村帅家湾小组、五里村黄岭下、芋头垅等村民建房切坡点。
防范建议:汛期各村、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切实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掌握辖区地灾隐患点情况变化,建立速报制度,编制辖区防灾预案并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
三、主要防治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灾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工作;各相关各村、所要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
2.严格防灾制度,强化重点时段防灾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全年实行 24 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在主汛期、节假日、重要会议、台风、持续降雨、冰冻雨雪天气等重点时段,实行 24 小时值班室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持续强降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实行双人值班。落实好值班场所和相关设施,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和休息等实际问题,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年报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重点时段,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发生无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灾害发生地的地质灾害值班室应在 12 小时内报告市地质灾害值班室。发生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或者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灾害发生地的地质灾害值班室必须在接报后1 小时内速报市地质灾害值班室和省地质灾害值班室,并续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情况,保证数据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地质灾害值班室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实现灾情、险情信息共享。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或社会热点关注的地质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应急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并视需要向上级请求支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人员必须以务实、严谨的科学态度,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应急抢险救援应科学施救、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二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3.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各村、所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必要工具;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群测群防员补助,提高群测群防员的工作积极性。
4.加强隐患排查,提高风险掌控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各村、所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
各村、所要部署开展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上报。在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各村、所应根据气象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情况,对风险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5.加强宣传培训,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各村、所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
6.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威胁重要小区、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积极筹措资金,依法依规对已出现灾害前兆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应急工程治理。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等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开地质灾害风险。鼓励受威胁居民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降低小型地质灾害风险。
各村、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山区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确保评估到位、选址合理,镇国土所要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规划及用地审批关口,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隐患。
各村、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工矿企业和单位,严禁在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周边过量抽排地下水,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内抽排地下水。镇应急办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预防采空地面塌陷措施的监督检查,减少采空地面塌陷发生;加强对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附近矿山企业过量抽排地下水行为的监管,减少岩溶地面塌陷发生;加强对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运行的监管,减少泥石流的发生;加强原地浸矿生产企业过量注入浸矿液的监管,减少原地浸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发生。
7.积极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村、所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及年度防灾工作安排,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方案。
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紧急险情,各村、所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各村、所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并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调查及指导,查清灾害成因,研判灾情趋势,合理划定危险区,周密制定排险除险方案,科学开展抢险救援,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切实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8.加强科学防灾,提高技术支撑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撑作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才培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方法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体系。开展居民切坡建房危险性评价研究,引导居民建房切坡行为规范化。推进暴雨型地质灾害预警指标、预警预报模型研判,提高监测预警预报精度,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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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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