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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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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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乡镇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字【2019】74号)文件精神,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统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纪律监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构建意识形态大格局。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加强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财政、科技、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移民、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创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职能机构,包括白鹿镇党政办公室、白鹿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白鹿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白鹿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白鹿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白鹿镇便民服务中心、白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71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实有人数小计1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0人,行政在职人数3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0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6.64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税收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6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6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208.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8万元。项目支出5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1.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8.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40.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万元教育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0万元 ;农林水支出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31.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6万元;资本性支出464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39.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6.64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万元。教育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0万元 ;农林水支出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531.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6万元;资本性支出464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39.7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606.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85.12万元,下降38.8%。下降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0.3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4.45万元、会议费7万元、福利费32万元、日常维修费89.1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69万元、办公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13.36万元、劳务费152.52万元、委托业务费16.87万元、工会经费4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4.2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3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基层组织运转保障经费2

1)项目概述  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0万元

2、公用运转支出1

1)项目概述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  根据会议商定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由镇常务副镇长牵头,由财经办具体测算,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890.366万元

3、扶持企业发展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引进平台企业36家,扶持企业发展经费5396万元

2)立项依据  白鹿镇2021年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由镇常务副镇长牵头,抽调专人办公,配备必要办公设备,设立扶持企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扶持总部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白鹿镇。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396万元

4、白鹿镇2022年优秀招商单位考核奖励资金1

1)项目概述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好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立项依据  庐财建指[2023]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好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046万元

5、白鹿镇2022年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2)立项依据  庐财社指[2023]15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万元

6、白鹿镇2023年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

1)项目概述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3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44.7万元

7、白鹿镇2023年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

1)项目概述  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

2)立项依据  庐财预指[2023]6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基层党组织运转,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43万元

8、庐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

2)立项依据  庐农财字[2023]15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473万元

9、白鹿镇2023年“移风易俗”重点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

1)项目概述  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切实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改善村级面貌。

2)立项依据  庐财文指[2023]9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切实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改善村级面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万元

10、白鹿镇2023年第二批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河东村村民室外活动场所修建和万杉村石头垅港坝维修。

2)立项依据  庐财乡指[2023]3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河东村村民室外活动场所修建和万杉村石头垅港坝维修。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9.6万元

11、白鹿镇2023年村民小组长报酬

1)项目概述  提高村民小组自治能力,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工作积极性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1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村民小组自治能力,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工作积极性。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8.15万元

12、白鹿镇2023年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新农村点建设,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36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新农村点建设,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0.5万元

13、白鹿镇2022年下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村庄污水治理县级财政补助

1)项目概述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2)立项依据  庐财预[2023]1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7.7万元

14、白鹿镇2022年度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保障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2)立项依据  庐财文指[2022] 9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后正常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

15、白鹿镇五型政府建设奖补资金1

1)项目概述  推动五型政府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2)立项依据  庐财预指【2022】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推动五型政府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0.38万元

16、白鹿镇全市廉洁文化建设“六进”示范点资金

1)项目概述  白鹿镇全市廉洁文化建设“六进”示范点资金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9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完成廉洁文化“六进”示范占建设。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

17、白鹿镇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预算

1)项目概述  完成集镇改造提升,提高城市功能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27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完成集镇改造提升,提高城市功能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53万元

18、白鹿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工作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环境意识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2]2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宣传,提高村民保护环境意识。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5万元

19、白鹿镇2021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对全镇沿湖区域内全面实施禁牧,控制和消除传染源,从而消灭血吸虫病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2]2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全镇沿湖区域内全面实施禁牧,控制和消除传染源,从而消灭血吸虫病。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3.752万元

20、白鹿镇2022年度省级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地质灾害点防灾能力建设,提升防灾能力

2)立项依据  庐财建指[2022]21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地质灾害点防灾能力建设,提升防灾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4.23万元

21、白鹿镇2023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奖励

1)项目概述  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0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4.46万元

22、白鹿镇2023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

1)项目概述  开展水稻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减少病虫害损失,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0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开展水稻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减少病虫害损失,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

23、白鹿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防汛资金、抗旱资金和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资金)

1)项目概述  提升地质灾害点防灾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  庐财建指[2023]4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升地质灾害点防灾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万元

24、白鹿镇2020年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1

1)项目概述  完成万杉村包子潭水毁危桥重建

2)立项依据  庐财预[2023]1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万杉村包子潭水毁危桥重建。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2.64万元

25、白鹿镇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确保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文化服务

2)立项依据  庐财文指【2021】3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文化服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0.752万元

26、白鹿镇2023省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1)项目概述  对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居民居住安全

2)立项依据  庐财建指[2023]13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居民居住安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万元

27、白鹿镇2022年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

1)项目概述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活动质量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5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活动质量。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68万元

28、白鹿镇2023年度村级组织建设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维修改造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6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维修改造。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

29、白鹿镇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村庄道路硬化、水渠改造、污水处理终端、蓄水池建设等。

2)立项依据  庐财乡振指[2023]4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村庄道路硬化、水渠改造、污水处理终端、蓄水池建设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万元

30、白鹿镇2022年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指示要求,做好全省森林四化建设等林业政策扶持,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2)立项依据  庐财社指[2022] 26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指示要求,做好全省森林四化建设等林业政策扶持,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1.624万元

31、白鹿镇2022年度秸秆禁烧奖补资金

1)项目概述  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

2)立项依据  庐财建指[2023]9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4万元

32、白鹿镇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对全镇沿湖区域内全面实施禁牧,控制和消除传染源,从而消灭血吸虫病。

2)立项依据  庐财社指[2022] 43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全镇沿湖区域内全面实施禁牧,控制和消除传染源,从而消灭血吸虫病。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

33、白鹿镇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  提高村级公共文化和旅游质量,实现文化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目标

2)立项依据  庐财文指[2023]19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村级公共文化和旅游质量,实现文化旅游促进乡村振兴目标。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万元

34、白鹿镇2023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袁达贵)

1)项目概述  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

2)立项依据  人社批复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到位。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213万元

35、白鹿镇2023年民生微实事结算

1)项目概述  完成河东村村民室外活动场所修建和万杉村石头垅港坝维修。

2)立项依据  庐财乡指[2023]4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河东村村民室外活动场所修建和万杉村石头垅港坝维修。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8万元

36、白鹿镇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资金

1)项目概述  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7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0.345万元

37、白鹿镇2023年市级水旱灾害水利工程修复补助经费

1)项目概述  完成水旱灾害水利工程修复。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7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水旱灾害水利工程修复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

38、白鹿镇2022年村干部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保障村干部待遇,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5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村干部待遇,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6.218万元

39、白鹿镇2020年第二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厕所革命)

1)项目概述  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1】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26万元

40、白鹿镇2022年医保四级经办服务设备经费

1)项目概述  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2)立项依据  庐财社指[2023]20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7万元

41、白鹿镇2022年禁捕执法能力建设及四清四无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加强禁捕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四清四无工作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11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禁捕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四清四无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万元

42、白鹿镇2023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市级奖补)

1)项目概述  完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4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万元

43、白鹿镇2022年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

1)项目概述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2】3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4.92万元

44、白鹿镇2022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1

1)项目概述  开展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和活动开展

2)立项依据  庐财文指[2023]6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开展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和活动开展。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万元

45、白鹿镇2022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第三批)

1)项目概述  开展生态宜居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8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生态宜居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万元

46、白鹿镇2022年度人武部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完成基层武装四个秩序规范化建设及征兵工作开展等

2)立项依据  庐财乡指[2023]1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基层武装四个秩序规范化建设及征兵工作开展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0.365万元

47、白鹿镇2023年全市村庄长效管护及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37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运行工作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2.3万元

48、白鹿镇农村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第一批专项

1)项目概述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农村地区脏乱差等问题。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10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农村地区脏乱差等问题。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6.2万元

49、白鹿镇2023年度全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补助和奖励资金

1)项目概述  提质增效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力度,为人大代表搭建更好的活动平台。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4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质增效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力度,为人大代表搭建更好的活动平台。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7万元

50、白鹿镇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完成农村户厕改建。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4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农村户厕改建。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6万元

51、白鹿镇2023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  保障离任村干部待遇,规范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离任村干部待遇,规范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万元

52、白鹿镇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1

1)项目概述  完成隐患路段和池塘改造等

2)立项依据  庐财农指[2023]12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成隐患路段和池塘改造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

53、庐山市二届人大代表2023年度履职通讯和交通补贴

1)项目概述  通过为人大代表提供必要、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2)立项依据  庐财行指[2023]13号

3)实施主体  白鹿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通过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为人大代表提供必要、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36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9.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活动

公务接待4.25万元,比上年减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6.95万元,比上年减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增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公车车辆严重毁损,无法满足日常正常工作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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