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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镇2019年部门决算
白鹿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白鹿镇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白鹿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白鹿镇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白鹿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五)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八)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单位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14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392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80.7万元),较2018年增加2923.8万元,增长26.6 %;本年收入合计125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2589.5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美丽乡村建设、集镇改造、扶贫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增多,财政拨款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717.9万元,占85.4 %;其他收入1828.8万元,占1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392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087.1万元,较2018年增加2464.1万元,增长25.6 %;年末结转和结余1840.3万元,较2018年增加459.6万元,增长3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秀美乡村建设、集镇改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扶贫方面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9.9 万元,决算数为120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为7348.6万元,较上年增加2840.2万元;教育支出2300万元,较上长增加300万;科学技术技术支出500万元,较上长增加300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5万元,较上年增加36.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万元,较上年增加400万元;农林水支出467.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万元,较上年减少0.78万元;其他支出840.4万元,较上年增加334.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秀美乡村、集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工作经费以及扶贫方面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8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8元,较2018年增加334.79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奖励性工资增加;②会计科目调整; ③补发2015年以来乡镇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4万元,较2018年减少1180.34万元,减少65 %,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大量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26.4万元,较2018年增加4025.27万元,增加60 %,主要原因是:①因农业产业改革,给予牲猪养殖户补贴增加、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对贫困户生产、生活费用增加、死亡抚恤金增加;②对企业创税奖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48.48万元,较2018年增加20.2万元,增加71%,原因为:添置公务用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1万元,决算数为52.1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年持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
(四)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为3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7.1万元,分别是:①工资福利支出678.1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26.4万元;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34.1万元,(其中办公费28.9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8.1万元、邮电费5.9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费15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9万元、公务接待14万元、专用材料费8.1万元、专用材料燃料3.5万元、劳务费218万元、委托业务费49.2万元、工会经费34.6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④资本性支出48.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创税奖励资金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执法执勤车1辆,主要是用于镇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经自查,没有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预算外资金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庐山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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