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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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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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行政审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电话:0792-2672114,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标对表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设专人负责本股室所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到股室,确保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多渠道信息公开,确保工作透明规范

1.及时公布政务服务信息。以年度工作总结形式在市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2024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包括“一网通办”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企业登记和企业投资制度改革,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情况等内容。

2.市级服务大厅全方位、多渠道向办事企业及群众公开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信息。统一公开市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同时还推动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和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公开办事信息。企业及群众可以通过大厅内的自助电脑、触摸屏等设备终端查询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事结果。

3.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了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计划、财务信息、工作动态等4类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①管理和服务:履职依据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简介1条、财政预决算4条;②执行和结果:工作报告15条;③决策:政策文件7条;④通知公告4条。

4.依申请公开情况明确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办理环节,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本报告年度我市通过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窗式平台办件量总数505618件,其中自然人159704件,法人345914件。

5.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在“法定主动公开”版块分类展示市政府、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保持动态更新,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统一集中展示。

6.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落实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做好保密安全等工作,坚决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7.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拓展、解读方式和质量有待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作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加强内容建设,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政策图解、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增强可读性、生动性和公开效果。三是立足自身职能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我市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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