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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星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星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ingz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星子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星子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中心统一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扎实做好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扎实做好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制定《2010年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为更好地推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星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我们于2010年初,制定了《2010年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二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星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对200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星子县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星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在星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倡导下,通过悬挂横幅、在中心办证大厅电子显示屏播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标语、办简报等形式积极参与到整个宣传月的活动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公众对《条例》的认识。
(二)集思广益,借众之力,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0年底,我中心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进行了一次“政府信息(政务)工作满意度测评”,对部分单位及公众发出征求意见表30份,在收回的29份征求意见表中,总体评价满意率96.6%,其中很满意率达到80%,满意率达16.6%。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很满意率80%,满意率16.6%;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很满意率80%,满意率16.6%;政府信息公开成效很满意率66.7%,满意率30%。没有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意见。测评对象对我们工作作出肯定的同时也提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在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方面,建议我们在信息内容上要向纵深开展以及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今后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增强了计划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认真编制了标准、规范的《星子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和《星子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在星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统一发布;
2、通过《星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中心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中心对内、对外公开栏等发布中心的政府信息;
3、信息公开途径:主要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布、访问、下载我中心网页内容,信函咨询联系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询,电话:0792-2672109。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产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6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98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0年度,我中心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
201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职人员3人,其中全职人员2人,兼职1人。没有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以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人员培训有待加强、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与社会和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的公开,比如财政预算。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充分利用政府公众信息网、乐昌行政审批网、办证大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中心简报等渠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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