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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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2-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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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是主管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局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进入政务大厅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并对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三)负责进入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

(四)协助投诉窗口处理有关行政服务违规违纪行为。

(五)负责承接事项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六)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3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小计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6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3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6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_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6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34万元;减少变化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13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44.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64.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34万元;减少变化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资本性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13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4.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1.06 万元,增长 3.17 %。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4.86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福利费14.84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2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2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1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庐山市行政审批局项目情况说明

1.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市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对一、二楼改造提升,水电供应、网络维护、日常维修等费用支出大幅增加,市政府给予适当经费支持,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以保证中心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

市政府批示报告同意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

根据中心运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108.43万元

2、庐山市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免费刊刻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度会议纪要》(九府办纪要〔2019〕66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4月17日起庐山市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刊刻服务

2)立项依据

《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度会议纪要》(九府办纪要〔2019〕66号)、《关于请求拨付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专项经费并长期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庐政务字﹝2021﹞4号 )

3)实施主体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

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共三枚印章)刊刻服务(每套200元)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3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行政审批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77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政务服务(政府业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相关附件: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庐山市行政审批局局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项目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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