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1-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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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 2025-11-1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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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一、机构概况 机构设置与职能 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领导信息 发布本部门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二、法规政策 政策文件 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三、规划信息 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
四、行政管理与服务 行政执法 1.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公开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3.公布委托书,含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4.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5.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5.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7号)
五、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公开本部门及下辖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六、重点领域信息 土地征收信息

1.征收土地预公告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征收土地公告(征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

5.农转用方案

6.征地工作程序、补偿标准相关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用地信息 1.公开临时用地的批准信息。2.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3.土地供应计划,年度准备投放到土地市场以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数量、位置、用途、规划利用条件等内容。4.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公示用地的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5.地价信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条件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分别评估的在某一估价期日发布的最高出让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

国土空间规划 “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江西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办法(试行)》(赣自然资发〔2023〕1 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七、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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