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土地征收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3-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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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五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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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五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在南康镇城郊社区、大塘村农民集体,大塘村一组、城郊社区四组农民集体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庐山市2026年度第五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调查结果及拟使用林(草)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

土地落:兰亭路北延地块项目东至中国科学院鄱阳湖泊湿地观测研究站,南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西至宝塔脚下邓家,北至大塘村。具体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见附件1

二、权属单位

本次拟用地涉及南康镇城郊社区、大塘村农民集体,大塘村一组、城郊社区四组农民集体。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用地面积25.833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南康镇集体土地25.833亩:耕地17.268亩、林地0.9105亩、其他农用地4.4415亩、建设用地3.213亩。见附件2。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南康镇人民政府。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兰亭路北延地块项目建设。

面积:25.833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草地面积一致。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详见附件3。

四、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土地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需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将予以复核并作出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320日至2026326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

系地点: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员:余楠尹瑞应

联系电话:0792-2651335 、0792-2666060


附件:1.拟用地(用林用草)红线图

 2.拟用地(用林用草)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用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果树、树木等)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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