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土地征收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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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0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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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在南康镇城郊社区一组;蛟塘镇芦花塘居委会王家岸组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庐山市2026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调查结果及拟使用林(草)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

土地落:其中南康镇停车场项目东至背头郭家,南至郭家垅小区,西至鄱湖名居,北至神灵湖大道;蛟塘西河戏广场补报批项目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水田,北至广场。具体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见附件1

二、权属单位

本次拟用地涉及南康镇城郊社区一组;蛟塘镇芦花塘居委会王家岸组农民集体。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用地面积25.8945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南康镇集体土地25.5675亩:耕地18.735亩、园地1.563亩、其他农用地5.2695亩;拟征收蛟塘镇集体土地0.3270亩:耕地0.2940亩、其他农用地0.033亩。见附件2。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南康镇、蛟塘镇人民政府。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康镇停车场项目和蛟塘西河戏广场补报批项目建设。

面积:25.8945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草地面积一致。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详见附件3。

四、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土地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需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将予以复核并作出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24日至2026210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

系地点: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员:余楠尹瑞应

联系电话:0792-2651335 、0792-2666060


附件:1.拟用地(用林用草)红线图

     2.拟用地(用林用草)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用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果树、树木等)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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