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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庐山市2026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在南康镇四联村一组、二组、四组、十一组、十二组;星子镇蓼花村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组,三角垅村七组、十七组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庐山市2026年度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土地调查结果及拟使用林(草)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
土地坐落:其中桃源大道绿地项目东至桃源大道,南至林地,西至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北至桥下李;庐山市蓼花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东至水田,南至陶家湾,西至蓼花中学,北至空地。具体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见附件1。
二、权属单位
本次拟用地涉及南康镇四联村一组、二组、四组、十一组、十二组;星子镇蓼花村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组,三角垅村七组、十七组农民集体。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用地面积22.4025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南康镇集体土地20.3985亩:耕地3.837亩、林地15.462亩、其他农用地1.0995亩;拟征收星子镇集体土地2.004亩:耕地1.4955亩、其他农用地0.4575亩、建设用地0.051亩。见附件2。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南康镇、星子镇人民政府。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桃源大道绿地项目和庐山市蓼花中学校园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面积:22.4025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草地面积一致。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详见附件3。
四、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土地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需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将予以复核并作出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
联系地点: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员:余楠、尹瑞应
联系电话:0792-2651335 、0792-2666060
附件:1.拟用地(用林用草)红线图
2.拟用地(用林用草)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用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青苗、果树、树木等)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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