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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9〕5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63号)文件精神。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做好我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姚荣清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波 一级主任科员
郑和平 保护利用管制股负责人
成 员:陈 青 调查监测权益股工作人员
张舟慧 保护利用管制股副股长
余 飞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刘宾宾 土地储备利用中心工作人员
吴鹏飞 保护利用管制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和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青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批而未用土地消化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加强与本市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衔接,督促有关单位加快供地前期和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手续的办理;加强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办理,确保处置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全面摸底排查,分门别类处置,对照“三个一批”消化措施,提出合理的处置建议。
三、工作要求
紧扣《2021年庐山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列举的项目,兼顾其他的项目。不定期地以会议形式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问题难易程度逐级汇报,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力争至年底将我市批而未用土地总面积降至5000亩以下,使目前的“红色”转为“绿色”,消除我市土地报批瓶颈。切实为庐山市项目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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