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7-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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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9-07-0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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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创新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不断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依法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确保耕地红线不突破;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主动服务,着力保障发展需要

一是加紧用地报批和征收2019年上半年,已获批5个批次,用地面积536亩;拟组卷5个批次用地报批,用地面积800亩;涵盖我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商服、工业等50多个项目用地。完成鄱阳湖西大道加油站、鄱阳湖景观大道、海会保障性住房、庐山市第二幼儿园等11个项目征地工作方案的拟定。

二是加大土地储备和供应。制定了《庐山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拟收储土地2091亩,目前完成土地收储3宗62.5954亩,分别是温泉镇钱湖村加油站宗地、工业园柯升实业宗地和金鹿大道用地。组织土地评估11宗,其中工业用地3宗,加油站用地5宗,房地产用地3宗,为土地出让创造了条件。充分利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政策,以庐山市环鄱阳湖滨海旅游公路项目分两批次申报债券资金1.0206亿元(第一批次5364万元已到位)。制订了全年土地供应计划,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率”,闲置土地处置相挂钩机制。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宗,总计245.9413亩。其中出让用地7宗,面积148.6403亩(工业用地4宗,102.5946亩;商业用地1宗,5.4794亩;商住用地2宗,40.5663亩),出让金总价款为14068.6079万元。划拨用地4宗,面积97.301亩。为城镇、工业、旅游三个平台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为市域经济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三是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方面,3个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并组织相关资料送审计,待审计结果后,申请市局验收。土地开发方面,九江市局今年下达我市土地开发任务1000亩,在“抢抓立项”时期立项的5个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2万亩,现已重新筛选项目选址,目前正在做规划设计。“增减挂”项目,2011年和2012年项目正在进行报备;2013年项目正在施工中。补充耕地核查工作。今年2月,我市纳入核查的项目有15个,167个地块,总新增耕地面积6024亩(含共青城市苏家垱乡2个项目,23个地块,新增耕地面积966.96亩)。目前抛荒地块涉及我市已基本完成整改,涉及共青城市苏家垱乡因项目时间过长,抛荒程度较重,目前仍在整改,我市将与共青城市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在“二上”时期能完成整改。建设占用涉及我市地块约26.8亩,其中非法占用面积约16.2亩,主要是农民建房;涉及共青城市苏家垱乡11.82亩,均为非法占用,为农民建房。对非法建设占用地块,能补报手续的,尽快完善手续;能拆除的尽可能拆除,并恢复耕种;实在无法拆除的,申请上级部门核减相应面积指标。

四是加强矿政管理。完成庐山市横塘联盟大凹采石场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工作。开展了2018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填报工作,已公示我市采矿权项目11个、探矿权5个。拟新设西牯岭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已于年初经庐山市委常委会、庐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已上报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拟新设沙岭山矿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已于年初经庐山市委常委会、庐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正在请示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新设黄埠岭砖瓦页岩矿采矿权,地质勘查外业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协调天然气管道保护等相关工作。拟新设华林鸦吉山饰面用板岩矿、拟新设横塘东升大凹饰面用板岩矿,目前正在开展地质储量详查工作。

五是开展废弃及三区四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市纪委将矿山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监察重点。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安排了2000余万元专项治理资金。明确了属地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市废弃矿山总计45个(废弃矿点矿山24个、三区四线21个),其中通过土地复垦(14个砖厂)、项目治理(光明瓷土矿)、自然恢复(2个)三种方式完成16个废弃矿山治理。剩余28个矿山已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同步治理项目已全部启动施工,因治理难度不同,进展快的乡镇现已完成了治理任务的80%以上。东牯岭花岗岩矿区为我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矿区,由白鹿镇和温泉镇政府牵头,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四个采矿权人为责任主体,全面启动东牯岭花岗石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6月底前可初见成效,2年内根本解决东牯岭矿区山体破坏等环境污染问题。保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4个拟保留露天开采矿山正在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修复,在2020年底之前必须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任务。

六是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工作。庐山市是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县(市)之一。上半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庐山市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正负面准入清单的编制。

七是加强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成果已经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小组评审,组建自然资源局后,迅速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目前国土空间规划已确定设计单位,正在抓紧前期对接沟通,待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初定后,尽快启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同期,规范、高效组织了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议工作,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有3个设计方案,为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共计5次;发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7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份,《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2份。

(二)强化管控,着力坚守耕地红线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扎实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紧扣“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的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了家庭教育法、宗教法等多场法律网上考试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管控力。上半年对星子镇长岭公益性墓地、海会镇公益性公墓区、蛟塘镇龙溪幼儿园、金鹿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沙湖山圩堤加固整治工程项目等1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用地预审。做好农民建房的规划选址及审批工作,把握好农民建房的审批关,已组卷上报九江市人民政府审批农民建房1个批次,报批用地面积43.08亩,解决238户农民建房用地。开展了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对我市(新增加海会镇467.66亩)涉及批而未用的共计8588.2922亩土地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截至目前,我市共实地取证核销批而未用土地54宗,消化批而未用土地面积2472.6722亩。

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运用“执法通”平台与落实乡、镇巡查并举,加大巡查力度。着力构建“两早一严”工作机制,将土地和矿产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降低违法违规案件数量。重点开展矿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沙山非法盗采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开展沙山矿产资源动态巡查300余次,联合公检法和乡、镇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十余次,共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20件,共计罚没款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件,刑事立案4件,逮捕人数6人,移送起诉3件。其中,我市四个型沙厂(三联型砂厂、云润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油树咀型沙厂、元原铸造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开采建筑用细黄沙情况,庐山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12月9日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星子镇人民政府、蓼南乡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四个型沙厂采取连夜拆除措施,并对三联、云润、油树咀型沙厂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做好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省厅下发疑似卫片图斑131个(包括海会29个),总面积566.97亩,违法图斑共有79个,总面积135.0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42.46亩,其中未占基本农田的农民建房图斑43个已组卷报市局;其他项目用地待调整规划后,分批次组卷报批,坚决予以整改到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2018年度矿产卫片图斑2个,经核查均为实地伪变化。

(三)规范程序,着力推进基础业务

一是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健全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完善网上交易监管机制,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对划拨转出让实行网上签订出让合同,对增加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管理,加强对二级土地市场转让的管理,建立了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名录库,实行“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二是加强调查权益管理。庐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江西省煤田地质测绘大队)经过全域矢量化及先行区外业调查,于5月中旬提交相关成果到九江市级复检和省级核查;因阶段性成果已通过省级核查,后续整改工作也在逐步进行中,庐山市三调办联合各乡、镇、场、基层所及有关股室,为确保我市三调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性,作业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地审核各类疑问图斑并提出相关建议,目前基本完成我市县级国土调查成果和数据库建设。“农房一体”调查项目预计7月底完成县级初检、市级复检和省级检查。

三是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上半年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530本,不动产证明1269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82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庐山市进一步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节假日全面实行延时错时服务,确保大部分登记业务能够正常办理。开展“一窗受理”窗口提质改造,不动产窗口进一步优化改造,把封闭玻璃式窗口改为敞口式工作台,并在大厅安排了导询服务。优化登记流程,进一步对不动产登记前置环节进行了清理,取消了房产的告知单和确认书。实行登记、交易、税收一体化,制定一次性申请材料清单目录,来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提交一次材料。

(四)加强服务,着力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严格按规范程序征地,积极配合人社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继续执行征地信息公开制度。

二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应急值班制,全天24小时人员到岗值班,严格执行“三查五防”,力争及时发现隐患点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及时开展应急调查,指导危险点避让撤离。扎实推进“地质隐患消除行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庐山市108个小型地灾隐患点的安全隐患,通过加强巡查、值班值守、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措施,确保了辖区内无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4个信访问题落实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大力做好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共办理人大建议8件,其中3件主办,5件协办;政协提案9件,全部为协办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层层签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承诺书,组织参加扫黑除恶相关考试,在矿山、土地整理项目现场等地方树立宣传版面32块,横幅1条,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条。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详细了解扶贫对象的家庭及个人等具体情况,建立电子档案,做到精准施策,准确帮扶。加大产业扶贫,投资近30万元,为桃林村栽种了500亩油茶,并解决了灌溉问题。

(五)提升形象,着力促进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整合了机构,调整了职能,充实了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配齐了人员。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对上级部门下达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继续开展全系统网络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60人参加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逢会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通报,积极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李平四案件,组织党员干部和执法大队所有队员旁听了庭审会,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思想根源,吸取前车之鉴。筑牢干部思想堤坝,树立自然资源系统良好形象。

四是抓好党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深入贯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引导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七一前夕,组织党员赴彭泽浩山兆吉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加强组织建设,完成了党总支、机关支部和老干部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了支部班子。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已有3名年轻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推进“党建十”工作,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开展了扶贫攻坚和环境整治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矿政管理。积极推进拟新设矿权依法出让,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定界、定量、定时、定工艺开采。

(二)加大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力度。充分运用好“六个快速消化”手段,有效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重点做好工业园工业用地及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处置工作。加大批后、供后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对已供地项目开工、建设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督促银河谷(江西)置业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庐湖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检察院等单位,加快开工建设。做好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同时做好往年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清收工作。

(三)加快土地开发整理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及终验工作,争取早日报备入库;力争完成拟新立项“旱改水”项目200亩;完成2011年蛟塘等9乡镇“增减挂”、 2012年白鹿等5乡镇“增减挂”及13年蛟塘等7乡镇“增减挂”等项目报备工作;完成我市占补平衡等各项指标任务。同时积极做好问题项目整改工作,确保我市补充耕地工作能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

(四)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土地报批、拆除复耕复绿等方式消除土地卫片违法状态,确保通过检查验收。持之以恒做好日常监管,按照省、市要求做好违建别墅清查工作。紧盯农民建房、工业园区、矿区、交通主干线等重点区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严控发生新的违法违规用地采矿。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对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处理;对处罚决定书下发后拒绝履行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继续加强调查权益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继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房地一体”、“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工作。同步做好林权经营权登记和“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

(六)完成土地供应和储备。按照制定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七)加快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庐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两规”融合,为庐山市的旅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依据。

(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以及本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广泛摸排。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双提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好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和12.4宪法日等活动。

(十)继续开展作风建设等活动。继续按照“改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活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当前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工作纪律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十一)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我局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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