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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人民政府工作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划和办法;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并对其进行审核,编制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9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2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7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7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46.8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46.8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增加变化原因为以前年度没有把政府性基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46.89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以前年度没有把政府性基金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8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项目支出3068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5万元,资本性支出3022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21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16.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40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5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16万元;资本性支出3022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11.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庐山市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46.89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以前年度没有把政府性基金纳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_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216.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16.3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6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8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项目支出3068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5万元,资本性支出3022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庐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0216.3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21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3021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32.0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45.71万元,下降65.04%。下降变化原因为自收自支人员减少、一部分转入项目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1.7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福利费10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劳务费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6万元、租赁费5万元、电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84万元、培训费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9.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沙山执法保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聘请执法辅助人员对庐山市内沙山、矿山进行巡察,用于支付10名执法辅助人员工资、社保支出
2)立项依据:庐国土资字[2018]166号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组织执法辅助人员24小时对矿山进行巡察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38.4万元
2、沙山执法队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聘请执法辅助人员对庐山市内沙山、矿山进行巡察,用于支付沙山值班点房租、水电费、伙食费、人员值班费等支出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组织执法辅助人员24小时对矿山进行巡察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发放全市灾害信息员补助,保障农民群众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安排灾害信息员值班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4、庐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完成上级下发的“十四五”期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同时减少矿区的地灾隐患和环境污染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恢复废弃矿山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5、一般非税收入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支,保障单位正常运作
2)立项依据:2024年庐山市市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测算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按照经济功能分类细化支出,保障单位正常工作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370万元
6、政府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相关费用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保障项目落地和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发展,需进行土地农转用报批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工作指示报批土地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00万元
7、政府重点项目征地补偿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5年各类项目预计需要征地2000亩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按照各类项目用地进行土地征收工作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00万元
8、收回白鹿大道两侧宗地补偿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收回白鹿大道两侧宗地,一共7亩国有土地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收回白鹿大道两侧宗地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352.82万元
9、收回东山糯米酒厂地块宗地补偿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收回东山糯米酒厂地块,一共26.93亩国有土地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收回东山糯米酒厂地块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2.7万元
10、收回江西荣硕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收回江西荣硕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补偿,一共收回50亩使用权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收回江西荣硕置业有限公司土地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42.09万元
11、收回江西润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补偿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收回江西润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补偿,一共60.58亩土地使用权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收回江西润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地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8300万元
12、收回秀峰大道南侧与西湖东路东侧宗地补偿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收回秀峰大道南侧与西湖东路东侧宗地,一共5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收回秀峰大道南侧与西湖东路东侧宗地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92.26万元
13、收回温泉镇观音塘水库西岸四宗土地(庐湖岛)土地补偿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收回温泉镇观音塘水库西岸四宗土地,一共639.19亩国有土地
2)立项依据:2025年其他运转和特定项目汇总表
3)实施主体: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收回温泉镇观音塘水库西岸四宗土地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7507.66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庐山市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0.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6.01万元,比上年减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4.101万元,比上年减0.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备注:名词解释必须按收入科目、支出科目、相关专业名词分别解释,缺一不可!正式模板请将此备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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