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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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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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要求,由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陶渊明塑像旁,电话:0792-2666546,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庐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指导要求,特别是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依法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与本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法规政策文件;按要求做到财政资金公开,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按要求公开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及其他信息。2022年度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108条,其中:工作动态5条,通知公告19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9条,征求意见稿2条,组织机构及领导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务清单8条,工作报告和建议提案办理9条,重点领域信息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已公布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限、要素等,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责任层层压实,确保了我局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先后开展网站清理和整合、个人隐私公开清理和规范、网站安全保密检查和整改等工作,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保障网站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信息更新、统计及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三是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出现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情况,如在出现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二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办事效率及信息公开速度,专人专岗避免频繁更换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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