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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住建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民对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我局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规范,及时公开政策法规、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及编制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报表、2019年财政决算报表、2020年工作总结、行政许可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政务信息;突出重大建设项目、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1、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此外,对信息员报送的所有信息,统一由局办公室先行进行内容和保密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刊登。通过这些措施,一方面提高了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规范了信息内容,有效保障了信息安全。
2、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我局担负的工作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招投标方面需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程序,标准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的信息也需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方面需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廉租房、保障房对象公示等。
3、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按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并在网站全面公开了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公众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做好政务公开的主动性需不断增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导致信息失去时效性;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四是依申请公开项目公众参与度低。群众不愿意通过正式申请的形式来取得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更倾向于获得现场简便的口头答复,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与公开资料的完整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努力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发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相关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庐山市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高市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协作意识。
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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