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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住建局的坚强领导下,庐山市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承担的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为我们庐山市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基础配套,全力提升城乡宜居品质
一是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1、启动庐山市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对标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管网评估结果,修编完善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庐山市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EPC+O工程,确保改造后城市生活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应纳尽纳、高标准处理,确保项目全面完工之后能够实现庐山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目标;2、启动庐山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新增停车位1000余个,谋划庐山市绿色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改造建设停车位 7000余个,建设充电桩约1013个,并对储备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滚动发展和梯次推进格局。
二是以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1、打通桃源大道北延、圣岭路北延、冰玉路南沿等断头路,启动玉帘路北延、锦岗路、四联东路、清泉路等规划道路建设,织密城市支路网,启动星湖路、蔡岭路、圣岭路、文峰路、爱莲路、平安路、四联路等道路提升改造;2、制定庐山市中心城区完整社区规划。2022年启动的庐阳完整社区和星湖完整社区建设已在2023年5月底全部完工,同时将西湖社区作为未来社区进行规划打造。2023年启动蓼池完整社区、迎春桥完整社区、古城完整社区、冰玉涧完整社区建设。
三是以乡村振兴为抓手,推进乡镇建设管理。1、为提升庐山市集镇污水提升能力,已启动蛟塘镇、星子镇集镇污水提升改造及管网建设项目;2、2023年危房改造任务为24户,其中脱贫户17户,其他对象7户,其中新建7户,维修17户。目前已开工16户,未开工8户,对未开工的乡镇已下发了督办函,要求按规定时间开工建设。截至5月底已完工12户,正在组织验收。
四是以生态建设为抓手,开展生态园林城镇创建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1、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0〕53号)和《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等文件要求,海会镇已启动申报江西省生态园林城镇工作;2、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修缮工作。依照西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启动西宁街修复提升工程,完善老街各项配套基础设施,保护老街历史文化遗产,切实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文化自豪感。
二、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房地产市场运行持续向好。2023年庐山市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共13个,同比去年增加了3个。我市房地产市场批准销售商品房面积62883.7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7.05万平方米,商品房均价5645.56元,其中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4.27万平方米;住宅均价6592.82元。今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金额约3.981亿元。
二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持续保稳。1、完善制度,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按照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二手房资金监管等制度管理商品房交易,对全市房地产项目从资金监管、网签备案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控,从源头上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涉稳风险;2、强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紧盯商品房交易市场存在的捆绑销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违规预售等乱象,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3、出台措施,确保交楼。为了确保我市楼盘能如期交付,依据上级政策我市出台了《保交楼》专项借款,对部分楼盘拨付了专项借款,加强对全市楼盘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保证房屋如期交付。
三是逐步化解房地产市场办证难题。充分利用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解决办法,会商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从土地出让、市场供需调节等方面入手,加强房地产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020年以来,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共化解21个楼盘的延期交付和办证等难题。
三、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生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棚户区工作全面提速。2023年省、市下达给庐山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202户,计划改造范围涉及冰玉涧社区中医院周边区域。目前征收工作已经开始,由南康镇负责实施。
同时京港高铁项目征收工作涉及横塘、温泉镇两镇,39户征收户已全部签订征收协议,安置地选址已确定,正在启动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也在快速推进,五月已完成112户拆迁户的摇号选房工作,已顺利安置105户安置户,共安置131套安置楼,安置面积1.52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南康古城、中心城区棚改、羽绒小微园、市委小院等拔钉扫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保障房项目建设持续推进。1、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选址在南康大道东延北侧桃源大道东侧(城东一期西边),项目用地面积20756平方米(31.13亩),规划建筑总面积54200平方米,共建住房5栋302套(棚改安置房),该项目总概算1.85亿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或政府融资),该项目今年2月下旬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工期18个月,计划整个工程2024年9月竣工交付使用; 2、海会镇棚改安置房项目于2018年启动,共建住房394套,建筑面积56862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目前工程完工,正在起草分配方案。
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平稳推进。到目前为止,庐山市共完成改造老旧小区5个。2023年省市未下达给庐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设任务,根据《庐山市项目为纲三年倍增行动方案》,我局主动担当,通过摸底调查列出了2023—2025年三年改造计划,涉及12个小区4800户约15000人。计划2023年完成山水阳光、紫阳豪庭、南康明珠苑、名都广场、东牯山安置房改造;2024年完成星都小区、柳絮北路小区、星光花园、中天家园、秀峰家园、东盟小区、中基星城改造。
四是公平公正开展公租房分配及廉租房补贴发放。2023年收到公租房申请表5户,累计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轮候家庭25户,已经安排公租房入住7户,目前已清退公租房12户;今年启动了人才公寓20户装修,计划8月份交付使用。2023年廉租房补贴目前暂未发放,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五是公租房廉租房管理工作稳步推进。1、在庐山市廉租房入住情况清查行动中,经过对峰德新区廉租房上户清查,发现有12户家庭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已发出清退通知要求退出;2、2023年上半年完成收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约74万元,物业管理费约8万元,解决公共租赁住房房屋漏水、水管破裂、管道堵塞等问题21件。对租户各类诉求及时沟通、理顺情绪,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与租户之间建立和睦关系,努力解决物业费难收取等问题。
六是燃气管理工作稳步开展。1、2023年上半年针对我市7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和2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共发现隐患57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15份,均已整改到位;2、开展了7次应急演练,促使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技能,保障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有序运行;3、安全生产月期间,由住建局、市监局、商务局、消防大队、城管大队、镇政府、燃气企业抽调人员,分三组对城区范围内餐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餐饮企业434家,并张贴宣传海报及发放宣传单,签订安全责任书,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4、组织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全省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并多次组织全市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各小区、燃气企业场站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单2000余份,让安全知识深入千家万户。
四、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规范建筑业管理。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工程主体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履职,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率达100%;大力推进庐山市建筑业产业发展,成立了庐山市建筑业协会,上半年完成建筑业产值5.4亿元。
2、加强建筑业市场监管执法。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上半年开展了多次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形成不定期抽查机制;对全市在建工程“未批先建”项目和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法处罚,对 9个未批先建项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共计处罚金额13.5万元,有效推进了我市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完成了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新平台对接,全市19个在建项目均进入新平台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了实名制管理。对省厅转办考勤为0的施工单位开展立案调查,查处转包项目一个,处罚金额60万元;三是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九住建建字〔2023〕9号)要求和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抽查了15个项目,对项目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
3、依法依规,照章办理。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设施细则》《九江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设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职,依法按程序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我市1-6月共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项目8个(随机抽查抽中项目1个),特殊项目工程项目消防验收11个,均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完成。
4、部门协同,清理拖欠。组织协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去存量遏增量,防止新的拖欠发生,我们严把施工许可建设资金到位关,基本上杜绝了新的工程款拖欠发生,与市社保局联手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按月支付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行为。
5、绿色建筑,环保节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庐府办发〔2020〕5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十四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九住建节字〔2022〕5号)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实施,全面推进我市的建筑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贯彻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加大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执行力度,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大力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全年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项目4个,其中公共建筑 4个,建筑面积共 5.9 万平方米。按照省、九江市绿色建筑建设要求,以推动财政投资、国有资金投资为已实施绿色建筑为突破口,带动全市绿色建筑的发展,全市新建设项目均按照基本级要求设计、施工,全市所有新开工项目均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其中一星级项目2个,二星级1个。
6、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庐府办发〔2020〕59号)、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九住建建字〔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从项目立项、征地环节开始出具《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对项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进行等级和比例条件设定,1-6月份,新开工项目装配式PC结构项目7个,建筑面积9.1万㎡,钢结构项目1个,建筑面积0.05万㎡。
7、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认真进行月度建筑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查和测算工作,每两月一次上报《庐山市工程材料价格汇总表》到九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建筑行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掌握市场信息、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8、持续加强招投标管理。全市上半年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39个,总投资约24.9053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33个,总投资19.93亿元,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率100%;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招,力推远程异地评标。非国有资金直接发包项目5个,总投资约4.9753亿元。
9、持续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2023年上半年全市受监项目33个、总建筑面积110万m²,竣工验收15个。上半年开展了节后复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全国“两会”“五一”质量安全大检查和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共开展现场执法检查140余次、发现隐患241条,下发整改通知单68份,已全部整改到位;受理网上及电话投诉20余起,均回复处理到位;查处5个项目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0、持续推进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全面达标。一是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维护视频监控和在线扬尘监测系统;开展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抽查工程项目134次,责令整改61起,约谈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15起,对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进行线索移交10起;二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年底前全市全面禁止现场砂浆搅拌;三是视频监控安装。为全面提升建筑工地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局开发建设了庐山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要求庐山市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庐山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统一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范围。截至目前共9个在建项目已接入我局监控平台,12个正在安装调试中。
11、持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1-6月,政务服务窗口共审批事项82件,其中:消防设审12件,消防验收备案8件,竣工验收备案20件,商品房预售7件,施工许可25件,特殊工程消防验收10件。在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中,我局进一步优化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积极开展消防设计、人防质监手续与施工许可(质安监手续)合并办理。通过开展一系列改革措施,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办事流程得到了全面优化,审批事项和时限得到大幅度缩减,服务效率显著得到了提升。
五、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结合工作查摆问题,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
2、着力提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遗漏,自选动作有力量,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不懈抓实理论武装。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地领会精神实质,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4、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按照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思路,充分运用物业行业、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体系向居民小区延伸,全面构建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小区治理共建美好家园的共治共享机制,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100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建筑施工现场受限空间方面的检查力度;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积极推进落实项目建设,千方百计保证目标任务按期顺利完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严抓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确保各类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城区、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厘清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为,加强对“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项目的督查协调工作,确保“城乡污水一体化”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及征收工作。勇于担当,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坚持“保基本”;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缓解住房困难。
(五)统筹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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