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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住建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庐山市住建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半年来,住建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动住建领域各项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加强监管。我局依法对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半年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四次专项大检查,分别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和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五一期间安全大检查、6月安全月大检查,期间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督查、高空作业安全检查,半年来下达150余份整改通知书,涉及1500多个整改意见。通过大检查与日常督查相穿插,切实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形势稳定。
(二)建筑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工程主体各方加强管理,依法履职,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半年来我局组织开展了两次对全市在建项目执法检查,分别为4月份全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专项检查、5月份项目建设资质大检查,以及6、7月进行的施工许可及建筑工地工作人员实名制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为更好的监管我市的房地产市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更好的开展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我局针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单位开展房地产市场行为检查,并针对检查结果下发通报;每月针对各银行和开发单位开展进一步规范预售资金资金监管平台数据的检查,目前全市资金监管账户数据已与台账一致,保证资金在监管范围内。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平台监管的若干规定》,通过这些行为的开展和措施的制定执行,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四)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庐山国际学校、市委大院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通过协调落实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安置用房,会同多个有关部门,坚持“切合实际、认真细致”的原则,做好各个征收项目的协调、补偿核算及数据统计工作,截至目前,项目的房屋征收完成情况为:庐山国际学校29户已征收完成,市委大院19户已完成征收17户,后续我局将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征收工作稳步进行以及做好高铁新区与消防通道征收准备工作。
(五)城市建设工作加快进程。我局积极对接市局城建科、计财科、市局品质办及庐山市本级有关单位的日常性业务工作、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按要求积极主动和省、市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推进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城市亮化编制工作。大力推进庐山市城区道路立面改造工作,完成城市体检准备工作。完成庐山市历史街区规划编制、测绘、挂牌工作。
强力做好排水治污工作。积极推进雨污水管网项目及排涝设施的建设及管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排水许可管理及竣工验收许可服务工作,加强城区污水排放管理,发放排水许可证6个。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推进庐山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工作,该项目已进行施工规划,正在按要求稳步推进;做好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按要求完成2021年城区水体排查检测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开展庐山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六)住房保障工作扎实完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六稳六保”精神指示,做好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我局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来抓,今年上半年,我市完成公租房新分配入住22户,棚户区改造征收完成200户;老旧小区改造中,惠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完成50%、庐环小区改造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预计9月开工,城东四期棚改安置房项目完成了前期各项建设手续,预计9月份开工。争取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改资金2000万元,为完成我市人民群众住房不愁目标不懈奋斗。
(七)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局党组研究,我单位研究制定了《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确保庐山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城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如期挂牌成立,确保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八)快速有效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改到位。对照反馈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巡视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全局党组成员带头认领,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牵头整改的每项问题,分别制定整改细则,确定完成时限,确保紧盯问题不放松。
1、质监站对海会镇棚改安置房、城东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整改工作,指派专人专管,对施工现场整改情况及进度情况不定期抽查,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为了避免再次发生在建工地偷工减料等类似问题,我局举一反三,出台了庐建质监字【2021】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监理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监理单位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通过加强对监理的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形成检查抽查长效机制,对全市在建项目安全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预防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2、我局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未批先建”项目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一季度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形成不定期抽查机制,开展在建工程检查,对全市在建工程“未批先建”项目和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法处罚,推进我市建设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3、持续发挥房地产领域涉稳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牵头做好房地产领域问题的化解工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破解问题,打通项目办证通道。今年上半年,我局已牵头打通了要求整改的7个房地产项目无法办证的问题。明珠花园:总共96户,已经办理66户;一品花园21#:总共64户,已经办理55户;峰德新区:总共分三区,其中一区27栋楼(506户)、二区31栋楼(756户+106户(廉租房))、三区19栋(448户),总共1816户(其中106户属于廉租房,不用办证;剩余305户未安置,总共需要办证的用户有1405户,目前已经办理158户,剩余资料齐全也正在陆续办理中;天湖一号:总共495户,已经办理250户,剩余资料齐全也正在陆续办理中;星御国际店铺:总共52户,已经办理20户,剩余资料齐全也正在陆续办理中;东林古镇:经统计总共721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103户,转移登记办理36户;华侨度假村:已打通办证渠道的楼栋共95户,已经办理57户,剩余资料齐全也正在陆续办理中。
4、庐山市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工程,立项、可研批复等前期手续已完成。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网招标,6月11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6月29日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联合体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设计集团已于7月10号进场,目前正在开展调查摸排设计工作。
我局于3月12日前完成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摸排,并拿出了整改方案提交乡镇。制定了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初稿)和新型城镇化考评细则(初稿),将污水治理纳入新型城镇化考评,按照考评结果发放污水奖补资金。半年来,我局对乡镇开展了10余次指导和检查.对海会、蛟塘、星子镇、温管会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进行了8次水质抽样检测,及时建立台账。对海会、蛟塘、星子镇、温泉镇、温管会污水处理厂官网进行多次修复及提升改造,保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5、对紫阳堤、渊明广场、帝景御园3个排水口上游市政管网及排水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混接、错接问题,通过雨污分流改造或建设截污管对末端污水进行截流方式逐一施工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建筑工程的巡查检查,尤其是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建筑施工现场受限空间方面;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积极推进落实项目建设,千方百计保证目标任务按期顺利完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严抓工程进度及质量安全,确保各类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城区、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厘清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为,加强对“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项目的督查协调工作,确保“城乡污水一体化”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及征收工作。勇于担当,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一项重点民生任务,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确定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坚持“保基本”。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缓解住房困难。
(五)加快整改进度,按时按质完成销号。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进行完成,对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总进度表,严格按照表中确定的整改完成时限,按时按质完成整改提交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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