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1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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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局各股室职责

发布日期: 2018-05-0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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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建设局整合后的职责划给县建设规划局。 (三)加强全县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规划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县建设规划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管理。 (二)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建筑职能化工作;管理全县建设规划技术市场;管理全县建设规划系统职工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规划成果进行审核、报批;参与重点项目的选址工作和全县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工作;指导管理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 (四)负责管理城市规划的实施,对县城及各风景区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区内建设监督管理。 (五)依法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区域内乡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六)综合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行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全县城乡建筑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及其建筑节能规划设计实施、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八)管理县城供水、排水、道路、燃气、市政设施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城市综合开发、负责城市市政资源经营管理。 (九)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县城综合治理。 (十)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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